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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53条分级古道 2026年01月15日

本报消息(记者 钟盈盈)近日,省林业局、建设厅、文物局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一二三级古道名录的公告》,认定我省第三批一级古道4条、第二批二级古道130条和第二批三级古道625条。我市共有53条古道入选,其中二级古道11条,三级古道42条。至此,我市累计拥有分级古道127条,古道保护与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入选的古道分布广泛,每一条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记忆与鲜明的地域风情。它们或蜿蜒于崇山峻岭,或穿梭于田园古村,沿途不仅保存着石阶、凉亭、古桥等历史遗迹,也承载着文人行旅与红色记忆,是鲜活的地方文史档案和自然遗产长廊。

我市古道资源丰厚,历史脉络清晰。省林业空间管理系统显示,目前我市现存古道遗存145条,其中唐代古道占15%、宋元古道占21%、明清古道占55%。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古道保护工作,持续开展资源普查、修缮维护与文化挖掘,积极探索“古道+”融合发展模式,依托古道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研学体验等项目,打造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古道特色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