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瑞友代理金华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2月8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钟瑞友代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1年2月8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钟瑞友代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