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获评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本报消息(记者 舒珊珊)昨天,记者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获悉,日前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永康市榜上有名,被评定为浙江省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
“清水永康江,清新丽州城”,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追求,守护永康的绿水青山,近年来,永康市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实现比翼齐飞。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还永康人民一个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环境,永康市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机制体制,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强化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持续深入开展秋冬季臭氧污染阻击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执法大会战等重大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多措并举治气,“永康蓝”被擦得更亮,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越来越多。
2020年,永康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空气质量一级优178天,占48.8%;二级良176天,占48.2%;优良率占总天数97.0%。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PM10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臭氧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近两年来,永康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