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抽检结果出炉
水质指标抽检合格率为65.1%
记者 申季灵 通讯员 杨跃军
入夏以来持续高温天气,游泳场所成了市民避暑休闲的好去处。为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传染病传播,给市民提供放心的消暑健身场所,近期,金华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金华市区游泳场所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8月2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截至7月底,共抽检43家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结果合格36家,抽检检测结果合格28家。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包括游泳场所11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7项游泳池水质指标达标情况;抽检检测指标为池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尿素、pH值、池水游离性余氯和浸脚池游离性余氯。
43家游泳场所中,水质指标抽检检测全部合格有28家,合格率为65.1%,主要不合格项为游泳池水菌落总数和游离性余氯。池水菌落总数合格率为74.4%,大肠菌群合格率为100%,浑浊度合格率为100%,尿素合格率为100%,pH值合格率为97.7%,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76.7%,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95.3%。
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浙江速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婺城区回溪街300号)、金华市婺城区长湖游泳馆(婺城区上陈社区康庄路28号)、浙江巴搏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金东区东孝街道人民东路1118号4层)等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和抽检均不合格。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监督检查、抽检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立即整改,并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针对本次抽检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组织市区游泳场所水质管理员进行重点培训。下一步,该所会针对本次检查抽检不合格、群众反映水质有问题的游泳场所进行重点指导并加大抽查抽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