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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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新闻三秒区

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记者 蔡文洁 通讯员 杨叶

4月1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合印发《金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自2024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紧盯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套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除了聚焦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和“非法改装”问题,包括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安全问题外,还将重点对“充停场所”问题风险开展整治,6月底前出台《金华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技术导则》,明确充停场所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保护、过充断电等相关要求,引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对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集中充停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自助移动服务终端机蓄电池充电、集中存放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推进落实充停场所管理主体责任。

金华消防将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中的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上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8890”“12345”热线电话或者使用浙里办“隐患随手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