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巧执行 司法为民有温度
本报消息(记者 黄娇丽 通讯员 赵佳宁)“感谢法院指导,我们已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外支付审批流程,正计划租下隔壁展厅以扩大业务规模。”近日,在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进行电话回访时,东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此前,因缺少相关财务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申请人吴某迟迟未拿到东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及工资款等共计45万余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了该公司的基本账户。经调查,相关法官发现这家公司还在经营,但存在账目混乱、对外支付审批流程繁琐等财务管理不善的情况。为保障该公司的正常经营,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查封置换,解冻其银行账户,并对公司展厅内的3辆试驾车进行查封。后经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考虑到被执行公司主动配合执行的态度,法院未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目前,被执行公司已按期履行全部债务,针对诉讼、执行中暴露出来的经营管理漏洞进行落实整改。
此次执行案例中,助企堵住经营管理漏洞的做法,是东阳法院积极推行善意执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东阳法院用心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正确把握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辩证关系,积极探索善意文明执行新方式,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中,申请人在受被执行人吴某雇用期间受伤,致一级伤残。被执行人虽有履行意愿,但因判决金额远超其履行能力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线下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其仅有1万余元银行存款和一辆价值较低的车辆,不足以清偿赔偿款。吴某年事已高,如果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不但会让他丢掉现有工作断了经济来源,更有终止本次执行无法及时追回赔偿款的风险。
为此,法官多次到吴某居住地走访,委托村干部、邻居进行耐心劝说,后吴某主动到人民法庭协商执行方案。各方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到庭调解,最终达成支付赔偿款60万元的协议并履行完毕。鉴于吴某为履行判决义务负债累累,的确无能力履行近1万元的执行费,执行法官建议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减免执行费,切实为他减轻经济负担。
执行工作,既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东阳法院将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情理法融合,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