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本报消息(记者 吴越悦 通讯员 杨晓东)“你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擅自安装遮阳篷,属非法改装车辆外观违法行为……”4月11日12时30分许,浦江交警在浦江县浦南街道镇府路,依法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现场恢复原状。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连日来,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重点路段及各乡镇集市、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对擅自改变外观、篡改车速、加装电池、改装电机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同时通过“现场查处+现场教育”的方式,面对面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过往群众讲解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的潜在危害及严重后果,全力把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关。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后,将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车辆自燃爆燃概率,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为把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关,浦江交警全面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和城乡主要路口路段的管控力度,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4月1日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截至4月11日,已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110起,其中非法改装违法行为28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