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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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永康新闻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精准有效保障民生

永康发布公租房保障新政策

本报消息(记者 章陈波)8月30日,永康召开公租房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针对《关于印发永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解读,公布公共租赁住房最新政策。

公租房作为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致力于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是党和政府深入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新修订的公租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是永康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规范公租房保障管理的重要实践,有利于精准保障民生,促进永康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修订的公租房保障政策对公租房申请条件、房产核定范围、申请和审核流程、分类梯度保障、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优惠政策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新政策,永康将进一步放宽公租房的申请资格条件,以此扩大政策覆盖面,惠及更多有住房需求的市民。同时,进一步优化申请流程,加速审核进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市民迅速享受政策红利。

永康针对公租房的保障档次进行细化,将公租房保障对象由原先的三类划分为四档,新增第一档为在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和退出民政局集中养育3年内的孤儿三类人员;第二档在原第一类的表述上新增“在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家庭”,即家庭成员均为在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第三档即原第二类,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在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下的;第四档即原第三类,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在当年制定的保障线以下的。

永康还提升公租房的保障标准,对未实行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租赁补贴保障。保障面积标准由“1人家庭保障40平方米、2人家庭保障50平方米、3人家庭保障6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保障8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保障20平方米、每户保障38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由“第一类12元、第二类8元、第三类5元”调整为“第一档第二档每月每平方米14元、第三档每月每平方米10元、第四档每月每平方米7元”。预计在未来数年内,将有效为市民提供更加稳定的居住保障。

接下来,永康将进一步加大对公租房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力度,定期对公租房进行巡检与修缮,及时解决住户反馈的问题,推动公租房居住品质与环境的提升,为住户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