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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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新闻三秒区

外卖遭遇“卖家秀”怎么办

图片仅供参考不是免责理由

记者 汪蕾

你的外卖“买家秀”是否与“卖家秀”同样诱人,还是“货不对版”?

家住市区道院塘的市民李佳宁就遭遇外卖“卖家秀”与“买家秀”明显不符。当天深夜,加完班的他在某外卖平台一家日料店下单点餐,一共消费106.89元(含运费),订单中有一份单价59.9元的鳗鱼饭,还有一份单价60元的三文鱼、甜虾、北极贝、鲷鱼刺身套餐。

问题就出在这份鳗鱼饭上,收到餐食后,李佳宁发现原本应是“主角”的鳗鱼,在这份餐食中却成了“配角”。下单时,商家展示的图片中有一整条厚切鳗鱼铺在碗中间,旁边还有荤素配菜。但收到的鳗鱼饭只有两片鳗鱼,菜品虽多了鱼丸、蟹柳、海带,但这些额外的食材占据整个菜品的大部分位置,与展示图严重不符。

李佳宁随后通过外卖平台与店主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不满,并提出退款要求,对方提出“不给差评可以退款”,言语间却未有歉意。他最后选择不接受退款,而是在评价中给予真实评价,并将遭遇发到微信朋友圈。李佳宁说,他原本以为这是偶然事件,没想到很多人在朋友圈回复有类似遭遇。

无独有偶。不久前,某地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冲上热搜。案件中,高校在读学生小潘点了份鱼香肉丝外卖,实物与效果图严重不符,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将烧烤店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合同,同时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消费者500元。

外卖经济越来越普遍,下单时难见实物,只能通过图片等“卖家秀”进行选择。然而,有的商家疯狂“包装”,货品送到后,买家却发现上当了。还有不少商家会在展示图下方标注一行小字:“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遇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剑莉表示,由于线上消费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大多依赖外卖商家提供的广告作为购买依据。若产品有配料表,且收到的实物与配料表相符,那么广告上的图片可以作为参考;若商家没有标注产品配料表,且实物与广告图片差距过大,则商家可能存在虚假宣传。

此外,商家在效果图上标注“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为广告和实物之间的巨大差距负责。对于外卖商品,图片是获取商品信息的一个重要参考,图片标注的“以实物为准”,不应当成为商家逃避履行诚信经营义务的借口。如果商家销售的商品与提供的商品说明严重不符,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且商家不能证明主观上并非故意,根据相关法规,这种行为涉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