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近日颁布,明年6月1日起施行
我市教师深度参与法案建言
记者 徐健勇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在我市掀起对学前教育的关注热潮。
该法共9章85条,涵盖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针对性破解学前教育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学前教育将进入“有专门法可依”新阶段。
力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学前教育法内容富有针对性,亮点颇多,给学界业界带来很多惊喜。立法目的就是要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说起学前教育法,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樊丰富充满期待。他补充道,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很有现实意义。
同样令他印象深刻的是,这次立法明确了学前儿童享有的各项权利,强调要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出发,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将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详细写入法律,具有一定历史突破性”。
樊丰富注意到,该法还规定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
“经费问题是重中之重,这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可持续化提供了重要支撑。”樊丰富说。
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这阵子,一则指称省内一幼儿园领队带一群学生外出途中只顾埋头刷手机,忘却学生安危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引发社会对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的讨论。
学前教育法对此类涉及学生安全和教师师德的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该法强调,幼儿园应落实安全责任制,优先保护学前儿童人身安全。明确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安全保卫、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该法同时提出要加强幼教队伍建设,严格幼教队伍资质要求,强调遵守师德师风,明确相应任职条件,进一步提升幼教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强调全社会应当尊重幼儿园教师,确保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为幼儿园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导。”金华市实验幼儿园园长李艳表示,“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教职工队伍建设是关键。我们将着力提升教职工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全面开展学前教育法的学习,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质量和合法权益。”
婺城区机关幼儿园园长谢雄娟注意到,该法明确了幼儿园教职工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的规定,“这对提升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至关重要,随着幼儿园教师待遇和地位提升,工作能动性也会相应提高”。
关注现实需求精准破题
一部法律的出台,前期需要大量准备工作。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能够参与国家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工作实践以及深入幼儿园的切身感受为学前教育立法建言献策,深感荣幸。”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教授王幡多年来致力于学前教育立法研究。
作为主要成员,他先后参与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家建议初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的研究意见》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研究意见》,相关意见均被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不同程度地采纳。
“当前学前教育立法已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学前教育法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难题,着力解决学前教育系列问题。”
围绕学前教育立法,王幡重点关注儿童权益保障、儿童游戏权利、幼儿园教育内容、幼儿园课程设置、幼小衔接、去“小学化”等内容。
“幼儿园‘超前教’‘强迫学’乃至‘小学化’是我国学前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近年来,教育部等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幼儿园‘小学化’,如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王幡期待,学前教育法出台后,能够有力推动幼儿园去“小学化”,开展去“小学化”的幼小衔接,保障儿童的游戏权利及能动性发展和学习的权利,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尊重儿童的天性和灵性,切实推进高质量的中国式学前教育现代化。
王幡提醒,在实施学前教育法的过程中,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完善监管机制等,形成关心关爱学前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