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治理期盼打破僵局
记者 陈芮 文/主持 周律江/摄
在街道、小巷,常有一些车身布满灰尘、锈迹斑驳、车轮干瘪的“僵尸车”。它们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占据数量本不富余的停车泊位,加剧交通拥堵,妨碍人们出行。据12345(8890)统计,今年以来已累计接到约500人次与“僵尸车”相关的投诉。
“僵尸车”治理有哪些举措?治理“僵”局怎样打破?12月4日,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民问政》栏目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三处副处长叶秋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指挥中心民警李智,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科长张辉,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中队长姜澍凡,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直属三中队中队长李茂金,金开数智运营部负责人施芳艳做客融媒体直播间,与市民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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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泊位 持续停放超30日 将责令驶离
主持人:近几年,针对“僵尸车”治理有哪些规定?各部门采取了哪些行动?
叶秋生:2019年5月1日实施的《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超过30日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责令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驶离;逾期不驶离或者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车辆转移至指定场所,并告知或者公告车辆所有人申领。逾期不申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李智: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省发改委相应制定了《浙江省废弃汽车治理任务分工方案》。根据上级要求,金华交警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废弃汽车(主要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清理工作。
张辉:2018年以来,婺城区开展了为期3年的“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区二环内的难停车、乱停车问题,拖离“僵尸车”458辆。
姜澍凡:近几年,金东区多次开展“僵尸车”联合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通过日常走访宣传教育活动,向市民普及了“僵尸车”的危害和清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向市民征集举报线索。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公安、城投、属地(街道)等,共同对金东区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排摸,设立工作台账。开展联合执法对占停车位、占人行道等不同类型“僵尸车”进行联合清理。
执法部门共计清理人行道“僵尸车”83辆,通过积极联系当事人已处理机动车13辆,其他部门共计清理属地管理范围“僵尸车”138辆。
李茂金:开发区创建办在文明城市创建期间进行集中攻坚行动,重点整治全区“僵尸车”。目前,开发区区域“僵尸车”数量较少,收到12345(8890)电话投诉后,我们通过114平台查询、走访附近商家等方法能联系到车主,并对车辆进行妥善处置。
B 发现“僵尸车”,可拨打12345(8890)
主持人: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告知相关部门来处理?
叶秋生:对停放在人行道免费机动车泊位的“僵尸车”,可打12345(8890)热线,执法部门走访了解情况,对确为停放超过30日的车辆,依法处置。
李智:市民发现“僵尸车”,可以拨打12345(8890)。如果明确是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的“僵尸车”,也可以拨打110或者辖区交警大队电话。
主持人:对当前市区“僵尸车”数量有没有进行摸排?
叶秋生:2024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走访沿街店家、12345(8890)投诉件等渠道对市区人行道免费泊位内车辆进行排摸,未发现有“僵尸车”。
李智:交警部门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开展排查,并接受群众举报,逐条核实举报线索后依法开展后续处置。
主持人:由部门强制拖移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叶秋生:如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拖移的“僵尸车”,由执法部门承担拖车费用;如是由交警部门拖移的费用由交警部门承担。
主持人:“僵尸车”产生一部分原因是车主认为主动报废车辆麻烦。车辆申请报废,需哪些手续,多久可办理完成?
李智: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报废需要以下手续:1.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从前述规定看,一般8天内可以完成办理。对于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也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后,由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出具注销证明。
C 治理面临认定难、联系车主难
主持人:“僵尸车”治理过程中,有哪些难点?如何解决?
叶秋生:一是废弃汽车认定难,破旧车辆不一定就是“僵尸车”,很难通过外观来判断,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损害公民私有财产权利。二是联系车主难。“僵尸车”在交警部门的地址、电话等信息,一般是车主在购车时预留的,可能会发生变化,也有些车辆几经易手,已经无法证明车辆与实际所有人之间的权属关系,导致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处理。三是后序处置难。被拖移的“僵尸车”集中保管会产生费用,这笔费用现阶段只能由移车部门承担。后续车辆报废的流程也比较复杂,需要公安部门的保障。
主持人:随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非标换国标工作推进,在一些人口流动性强的社区和老旧小区内出现了废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僵尸非机动车”,影响小区环境、占用停车空间和充电位,还存在安全隐患。针对乱停乱放的“僵尸非机动车”,处置面临哪些难点?
李茂金:非机动车无强制报废规定,只能由车主主动报废。不管车况如何都不能认定为报废或者弃用车辆。难联系车主,许多车辆无号牌,无法联系到车主。
主持人:针对未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僵尸车”,如小区道路、绿地、广场等,如何治理?有没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张辉:针对小区道路、绿地、广场的“僵尸车”,婺城区开展宣传引导,居委会、物业通过入户宣传、电子屏等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居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废弃车辆。张贴整治提示单,物业对疑似“僵尸车”张贴整治提示单,明确告知居民集中处置的流程规范和存放地点。上报依法处理,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不少物业将小区“僵尸车”的相应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请求依法处理。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僵尸车”的出现,完善小区的监控系统设置,从技术上提高安全保障。
姜澍凡:首先通过车牌查询系统、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尽力寻找车主,对于能够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向车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僵尸车”的危害以及处理方式,要求车主限期自行清理。对于逾期不驶离或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由相关职能部门将车辆依法进行拖移,并告知或公告车辆所有人申领。
李茂金:通过114平台、走访附近商家等方法尽量联系到车主,同时要求业主单位要尽管理责任,尤其是小区物业公司。
D 积极探索“僵尸车”监管一件事
主持人:金开城投管辖的路边停车位和停车场的“僵尸车”是如何管理的?
施芳艳:关于“僵尸车”,我们没有处置的权利,发现后一般会拨打114,通知车主挪车。实际操作中,我们联系不上部分车主,发现“僵尸车”不知道要反馈给哪个部门。希望后续能明确处理的流程,方便我们告知相应的部门处置。
作为收费停车位管理公司,我们希望明确认定标准:从立法层面确定“僵尸车”的认定依据,如车辆停放时间、车况等,便于我们的工作人员了解这个标准,利于后期相关工作的开展;能够确定管理主体:明确各部门在“僵尸车”管理中的职责,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管理混乱,形成治理合力;细化处置规定:完善“僵尸车”处置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则,减少处置过程中的争议和困难;便利报废手续:优化车辆报废注销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车主提供更加便捷的报废服务。
主持人:治理“僵尸车”并非一劳永逸的事,要建立起长效机制。下一步,各部门有哪些计划?
李智:我们将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范围内违法停放且明显废弃的“僵尸车”。对于群众举报的“僵尸车”,将依法及时处理。
张辉:婺城区积极学习永康在“僵尸车”一件事上的经验,完善“僵尸车”代保管制度、制定“僵尸车”处置暂行办法、健全废弃汽车常态长效治理制度等工作举措,积极联系公安、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僵尸车”治理。
姜澍凡:将“僵尸车”治理纳入城市常态化管理,加强对“僵尸车”的执法监管力度,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要求,积极探索“僵尸车”监管一件事,通过跨部门联动、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僵尸车”处置规范和流程,让“僵尸车”现实治理有法可依。
李茂金:加强宣传引导,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引导车主主动报废。加强巡逻巡查,通过巡逻巡查主动发现、主动联系、及时处置。加强部门联动,“僵尸车”非单一部门处理的事,涉及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发改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商务部门等。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目前永康市的“僵尸车一件事”平台治理效果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