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筑根基
义乌谱写耕地保护新篇章
王志坚/文 李少佳 文/摄
6月22日上午,在义乌市孝子祠公园附近,一场别开生面的全国“土地日”主题市集热闹开场。这场活动将严肃的国土空间治理话题巧妙转化为生动的生活体验,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参与,赢得广泛欢迎与好评。
今年6月25日,是第35个全国“土地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携手义乌市稠城街道办事处,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探寻土地之美,共护资源瑰宝”为主题打造趣味市集。通过沉浸式互动体验,让土地保护理念如春风化雨般深入人心。
近年来,义乌市始终将耕地保护视为根本性、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金华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与相关要求,坚定不移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积极推动耕地保护与城市建设协同共进。
在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下,义乌市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不仅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23.45万亩耕地保护目标,还全面遏制了新增违法用地问题,连续三年在卫片执法中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同时,充分调动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了良性竞争的耕地保护格局。今年4月,义乌市凭借出色表现,被评为2024年度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荣膺全省首批乡村全面振兴“神农鼎·银鼎”。
坚持规划引领 科学统筹耕地保护格局
精准划定保护范围。义乌市以《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为重要依托,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分区。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明确了23.45万亩的耕地保护范围及任务,以及19.64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及任务,并实现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落地上图,为耕地保护提供了精准的空间指引。
优化空间布局。为进一步优化耕地保护空间格局,义乌市编制了《义乌市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3- 2035年)》和《义乌市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这两部规划推动耕地在空间、数量、质量、生态、产能等方面实现“五位一体”保护,融合地方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产业,完善耕地多功能复合利用,构建起“一带、三区、多点”的耕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使耕地保护与农业发展相得益彰。
挖掘后备资源。通过内业分析与外业踏勘相结合的方式,义乌市对该市范围内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建立了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明确了后备资源的数量、类型及分布情况,为耕地补充提供了科学依据,确保在保护现有耕地的基础上,合理挖掘新增耕地潜力。
坚持完善制度 落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健全田长制责任体系。义乌市建立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精准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专人负责,每一项保护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构建协同保护格局。相继出台《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预防项目乱占耕地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了以资规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执法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方位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凝聚起耕地保护的强大合力。
营造良好保护氛围。结合“2·2”世界湿地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日常科普工作,义乌市为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市民群众开展卫片执法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宣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增强全社会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多措并举 确保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用途管制。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情况,义乌市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于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情况,年初组织开展需求调查,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同时,立足自身挖潜垦造耕地,强化耕地补充,从源头上保障耕地资源的稳定。
推进功能恢复。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土地类型、流转期限、经济价值、经营状况等情况,义乌市对耕地功能恢复实行分类施策。提前做到政策解释和资金补偿“双到位”,稳妥有序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工作。自2021年以来,累计恢复耕地3万余亩,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
强化集约利用。坚持“凡用地、先挖潜”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义乌市着力解决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突出问题。自2021年以来,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1277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7124万亩,处置闲置土地0.0589万亩,整治低效用地1.5018万亩。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减轻了占用耕地的压力,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坚持常态长效 着力完善耕地监管机制
健全巡查工作机制。依托田长制,义乌市建立健全了耕地日常巡查监管体系。通过提前介入变更调查,及时发现违法图斑,确保将变更调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降到最低。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发生。
发挥智慧巡查功能。依托“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对耕地开展定期巡查和24小时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落实整改,将破坏耕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了耕地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实现了对耕地的全方位、全天候保护。
推进保护法治化。联合法院、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构建“田长+法官+检察官”体系 深化田长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创新建立“一镇(街道)一庭一法官”“一镇(街道)一室一检察官”配套制度。在镇(街道)、村(社区)共享法庭设立“耕地法官”联络站,在乡村全面振兴公益保护办公室设立“耕地检察官”联络站。通过司法力量下沉,为耕地保护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推动形成耕地保护司法监督长效机制,确保耕地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坚持探索创新 激发耕地保护内生动力
奖补政策调动积极性。制定出台《义乌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调整土地整治奖补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些政策有效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保护耕地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保障建房需求获支持。自开展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以来,义乌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垦造耕地等农用地整治项目56个,整治面积3.84万亩。形成连片永久基本农田4671亩,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1427亩,解决了乡村因永久基本农田围村而无法建设实施的历史困境,保障了1400户农户的建房需求。切实提高了农户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支持度,实现了耕地保护与乡村建设的有机统一。
建设和美乡村增福祉。通过建设用地拆除复垦,义乌市优化了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布局,整合零散破碎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深挖补充耕地潜力、严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同步加强生态修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采取多元化措施,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助力城乡共同富裕,让群众在耕地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义乌市通过“五个坚持”,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义乌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持续巩固和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