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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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新闻三秒区

市场向摊贩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记者 吴彰义

近日,市民蔡先生致电12345(88900000)热线反映,他在婺城区曙光菜场附近的路边售卖水果,被市场工作人员收费10元,没有提供票据,也没有告知收的是什么费用。

蔡先生在曙光菜场前的曙光路上摆摊卖水果,位置靠近铁路。记者日前走访现场看到,在曙光路上摆摊的商贩很多,涉及收费的位置位于曙光菜场停车场西侧区域。蔡先生之所以将摊位摆在这里,是看中曙光菜场的人流量。

“10元的管理费有点贵了,这条路其他地方摆摊都不收费。”蔡先生认为,市场如此收费不妥。

在此摆摊需缴费的说法得到了其他商贩印证。“在这里摆摊,不一样的价格,3元、5元都有。”来自金东区的一名果农正在卖李子、甜瓜等自家产的水果。他说,他要占用五六个框的位置,每天缴纳3元。

记者看到,这块靠近铁路的三角形区域划了线,分割成不同摆摊区,还搭了一个遮阳棚。有商贩说,该区域属于曙光菜场管理,来收费的也是市场工作人员。

记者从城北街道祝丰亭社区得知,这一区域确实属于曙光菜场用地范围。

“我们在行政执法部门指导下,在这里设置了自产自销区。”市场负责人施先生介绍,市场内部早前就设置了自产自销区,但流动商贩经常在市场门口、路边摆摊,造成道路拥挤,影响交通。考虑到农户的需求,市场在停车场西侧又设置了一个自产自销区。

“这块地是我们花钱买的,卫生保洁也是我们管的,收点管理费,用于维护场地秩序、卫生。”施先生说,收费标准是按商贩经营的物品、所需场地来确定的。“一些老人拎着篮子来卖自家种的蔬菜,我们最多收1元。”

施先生表示,像蔡先生这样占用场地较多、批发水果的,就要多缴一点。“和市场内的经营户卖一样的东西,占着市场的地方,却不用缴纳摊位费,市场内的经营户也有想法。”

该负责人表示,得知蔡先生家庭条件不好,在行政执法人员协调下,已经把10元管理费退给对方。“设置自产自销区是为了惠民,我们不会乱收费,商贩要是有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们市场沟通。”

目前,祝丰亭社区已督促市场管理方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规范收费流程(涵盖费用告知、票据提供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