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吵又臭!租户在屋内养了二三十只猫
社区联合民警为民解忧
记者 吴彰义
7月27日,随着5楼租户将房内和车库里的宠物搬走,市区碧云小区8幢的居民终于放心了。
“臭味很重,一打开门,楼道里都是这味道,很熏人。白天不能进家,晚上睡不好。”8幢6楼的一居民说,自5楼租户将宠物店的宠物搬到家里饲养,楼上楼下的生活全部受到了影响。
天气炎热,宠物的味道很大。居民不仅受臭味困扰,还担心会有跳蚤。“一个房间里放了二三十只猫,环境肯定不好,猫也受罪。”有居民说,猫有时会跑出来随地大小便,令人难以忍受。有人投诉后,5楼租户趁着晚上偷偷开窗通风,气味又影响邻里休息。
接到居民投诉,小区物业负责人张女士上门劝导。租户答应过10多天就将宠物搬走,但一直没有遵守承诺。房东得知租户在房内饲养宠物,并遭到邻居投诉后表示,自己拿租客没有办法。“租房协议签了1年,还没到期。”
无奈之下,张女士将情况告知江南街道中村社区。社区网格员上门查看情况。客厅内三排柜子,每个柜子隔间都放着宠物,共有二三十只猫。记者站在门口就闻到了一股异味。5楼住户原先在辖区经营宠物店,店面到期后,他就将宠物搬到出租房以及楼下车库。
“生意不好做,他确实有难处。”网格员说,尽管理解对方的处境,但扰民不可取。网格员进行了劝解。5楼租户答应5天后搬走,但还是没有兑现。为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社区和小区物业对楼道进行了消杀。
同时,中村社区向江南街道、执法部门寻求帮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只负责养犬问题,扰民的情况归公安部门管理。7月25日,中村社区党委书记杨卫、网格员和民警再次上门。
民警与网格员耐心劝导5楼租户,并进行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最终,5楼租户搬离了所有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