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层楼50多户受漏水之苦
高层住宅漏水问题如何破解?
记者 吴彰义 卢师慧
10月17日,“党员进社区 记者在身边”社区流动值班室走进婺城区城北街道祝丰亭社区。社区网格员向记者反映,高层住宅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导致居民家中出现漏水、污水反流现象,但邻里意见难统一,问题难处理。希望居民换位思考,共建暖心家园。
高层公寓漏水频发
春天国际公寓建成已有20年,部分公共下水管道出现问题。
两个多月前,居民商女士向祝丰亭社区反映,家中客厅、卫生间墙壁漏水,柜子发霉。社区网格员上门查看后发现,商女士家位于三楼,不仅她家有漏水情况,楼上的五楼、六楼均出现漏水现象。
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公寓301室业主应女士此前遭受过漏水之苦: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楼上住户家卫生间污水反流。污水又顺着墙壁往下渗漏,应女士家因此一片狼藉。由于两家的房子平时无人居住,等物业工作人员闻到臭味后才发现问题,造成更大损失。
物业公司后续对两户公寓进行了清洗。然而,在赔偿和维修问题上,矛盾产生了。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合同,物业只负责维修裸露在外的公共管道,不包含砌在墙内的公共下水管道。应女士家的地板、天花板、墙漆等需要重做,损失5000元左右,物业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补偿1000元。
然而,楼上业主也感到委屈:“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漏水,我家的损失自己承担,楼下的损失为何要我承担?我同样是受害者。”
社区近期的一次摸底调查显示,这幢26层高的公寓楼有19层50多户居民家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问题。“公寓的公共下水管道是铸铁管,经过卫生间的污水管包在墙里。”社区党委书记吴秀清介绍,年久失修,一些公共下水管道出现堵塞、破损的情况,漏水问题随之而来。
维修意见统一难
针对商女士以及楼上业主的烦恼,社区第一时间介入协调。社区聘请的工人在勘查后初步判断,漏水点可能位于702室。
“七楼住着一对老年人,听力不好,沟通困难。”物业工作人员曾上门做工作,希望住户能够配合处理,但无奈吃了“闭门羹”。
此后,物业找到老人的儿子蒋先生。国庆长假期间,蒋先生特地从外地赶回金华处理问题。工人需要进一步破墙确认漏水点是否出现在蒋先生家卫生间的公共下水管道,可一听需要破墙,蒋先生的父母都不愿意。
“好说歹说,对方说检查、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样。”网格员上门协调、劝导,蒋先生配合做父母工作,最终老人同意破墙,只要事后配上同色的墙砖即可。
然而,协商过程再次因为维修资金分摊一事陷入僵局。小区业委会表示,尽管是公共下水管道出问题,但并不涉及所有业主。公寓有500多户住户,动用物业维修资金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比较困难。而且,小区物业维修基金有限,此前业委会调解过一起类似的漏水问题,维修费用由涉及的4层楼的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这次也应该由涉及的业主共同出资解决。
社区组织相关业主、业委会、物业召开协调会,但除了七楼、五楼业主参加,其他业主未到场。网格员上门沟通,六楼业主表示不参与;五楼业主表示“维修费大家出我就出,但自家损失该由谁赔偿”。深受漏水之苦的商女士表示,因为漏水损失严重,无人赔偿的情况下还要掏钱维修,让她想不通。
“漏水问题最棘手的往往不是技术,而是人心。部分住户经济条件有限,有些则认为问题不是自家引起的,不愿承担。只要有一户不同意,整个维修工程就可能搁浅。”吴秀清说。目前,社区还在努力与业委会、物业、业主协调,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该由谁来负责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洪慧英表示,若在建筑工程质保期内,根据相关规定,此时公共管道漏水,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过了质保期后,要看公共管道的管理维护主体。物业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屋内公共管道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有维护管理义务,漏水问题由物业负责维修。物业应及时安排人员检查漏水原因并修复,相关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若因业主自身不当使用或改造公共管道导致漏水,责任由该业主承担。比如业主擅自改动管道,破坏了原有结构,引发漏水,就需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并对造成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
“公共主管道过保修期且无法确定责任人,谁使用谁负责。”洪慧英说,依据相关法律,这部分的维修责任通常应由该栋楼的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公共排污管道是业主排放污水的渠道,由同栋楼同一单元同户型的业主一起使用,共同受益,并负有共同管理、维护、分责的义务。
“相关业主要换位思考,长远考虑。下水管老化不是一家一户的问题。如果大家都不共治,何来共享呢?”洪慧英认为,解决管道老化漏水问题,需要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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