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展全国首创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
我市为“后陈经验”立法
本报消息(记者 杜晓萍)10月31日,《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后陈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总结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是新时代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实践成果。《条例》共18条,为传承发展这项全国首创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从时空、制度、功能等5个维度,对“后陈经验”作出精准定义。“后陈经验”是指21世纪初发端于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在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村务监督制度、完善村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保障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治理模式。
《条例》构建了统筹在市县、主责在社工部门、落实在基层的责任机制,并固化六方面实践路径,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村务监督方面,《条例》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重点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惠农政策及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村务公开方面,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布村务公开的指导目录,将公开的要求纳入会议决议、村级采购、宅基地审批、补助救助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
财务监督方面,《条例》要求建立村级财产管理唱账监督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定期对村级财产收支情况进行唱账,逐笔说明收支项目的名称、时间、用途、金额、经手人等情况,接受村民评议,提升村级财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条例》还对履职报告、村民参与、监督闭环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事项的监督情况,规范村民意见收集、办理和反馈程序等。
在征集基层立法建议过程中,不少人提出要进一步拓展“后陈经验”发展路径。“经研究,《条例》从数智赋能、专业支持和领域拓展3个方面予以充实。”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说。例如,《条例》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导村级组织运用村级事务数字化监督系统,指导城市社区建立居务监督机构,鼓励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借鉴“后陈经验”,完善民主参与、事务公开与权力监督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此外,《条例》还规定,每年6月17日所在周为“后陈经验”宣传周,通过传播推广活动,提升“后陈经验”认知度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