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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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新闻三秒区

《空地上能开“集装箱式”车辆维修点?》后续

相关部门将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经营手续变更

记者 周律江

11月25日,本报《空地上能开“集装箱式”车辆维修点?》报道了在婺城区西溪街北端一片空地上,有人用集装箱开设车辆维修点一事。经记者后续跟踪采访,发现相关维修点原营业执照信息与现经营场所不符。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表示,将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经营信息变更和重新备案。

据了解,在上述空地开设车辆维修点的两名经营者,其商户名称分别为“某某空调维修服务部”和“某某轮胎经营部”。其中,前者于2021年6月,把经营范围从空调维修,变更为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后者于2021年1月,把经营范围从轮胎、汽车配件销售,变更为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不过,两名经营者原来申报的经营场所,均非现在的经营地点。

婺城区白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经营场所变更手续。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经营者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经营场所变更手续后,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再次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