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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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财经民生

黄金柜台变“洗钱通道” 业绩诱惑店员沦为帮凶

记者 胡睿哲 通讯员 叶嘉豪

“顾客说是为了转移资金,可这是200多万元的大单子,我们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业绩诱惑面前,金店店员没有履行审慎核查的法律义务,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

去年5月,在浙江、江苏、广东、吉林等地发生多起诈骗,经查实,被骗资金最终汇入同一张银行卡。与此同时,一条黑色洗钱链条高速运转。“跑腿人”陈某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接受“上家”指令,将这张银行卡送到河北省三河市的初中生张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手上。“上家”指使张某某去提货,许诺3000余元报酬。当月30日下午,张某某走进三河某购物中心一家金店,一口气刷走2000克黄金,总价206万元。

事实上,这场交易从一开始便疑点重重:张某某因多次刷卡失败、举止异常引起怀疑,甚至误将商场保安认作警察而仓皇逃跑。购买时出示的身份证照片也与本人明显不符……然而,面对可疑的异常交易,店员无视法律红线,亮起交易“绿灯”,几人还串供,对外声称“顾客买黄金是老板给员工送福利”。

案发后,兰溪市公安局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案件移送至兰溪市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对陈某等3名店员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依法对“跑腿人”陈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我们以为最多是违反公司规定,没想到竟构成犯罪……”近日,法院对金店负责人陈某、店员孙某某、王某某及“跑腿人”陈某某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张某某等3人因未满16周岁,此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