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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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善治护八婺绿水青山

——金华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记者 刘小刚

今天是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绿色大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构建起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的完整制度体系,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金华提供了法治遵循。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绿水青山,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完善制度保障

守护美丽生态

近日,我市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活动,全市各地组织力量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金华落地生根,引导市民群众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广大企业自觉履行治污减排法定责任,为生态文明建设凝聚法治合力。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约束。近年来,我市出台《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金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地方性法规,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河长制、林长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数千名河湖长、林长为山河当“保姆”、做“岗哨”。

制度护航下,我市先后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生态环境保卫战、环境提档争先行动、生态环境治理“四大会战”等行动,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天更蓝了。我市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连续7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域创成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今年入夏以来,我市统筹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深度治理,7月市区PM2.5浓度降至10.5微克/立方米,刷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单月最优值。

水更清了。我市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持续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连续12年夺得全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

地更净了。我市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全过程审查机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99%、97%以上。

攻坚污染防治的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友好城市建设,全国首个友好城市试点磐安通过验收。近年来,优良生态吸引桃花水母、兰江刀鱼、东方白鹳等自然精灵,让市民群众体验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妙趣。

生态环境治理中,我市把目光落到民生关注点上,通过建设“美丽河湖”“口袋公园”“宁静小区”“无废城市细胞”“生态绿道”“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等美丽载体,切实提升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实现14年连升。

深化“双碳”行动

全面绿色转型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三大结构”优化转型,不断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含绿量”。

产业逐绿攀高向新。我市全面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十四五”时期累计创建省级绿色低碳工厂44个、省级绿色低碳园区5个。同时,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新型电子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培育低碳高效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总产值5670.8亿元,占比71.6%。

清洁能源替代加速。我市深入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打造清洁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我市新增光伏装机规模领跑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64.9%,较2020年提升25.5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低碳高效。我市推广新能源运输车辆,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持续优化多式联运产品和服务,开行“海铁+快航”双快班列,使跨境货物运输效率提升约1/4、综合物流成本降低约10%,有力促进降碳、降本、增效。

我市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助推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以来,我市围绕“应对气候风险、适应气候变化”研究方向,鼓励支持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建设高能级创新研发平台,目前全市有“双碳”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7家。

碳汇林、氢能源公交、超低能耗建筑、低(零)碳村镇、碳保险、碳债券……如今,低碳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八婺大地倍添绿色动能。

强化分类监管

提升执法质效

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我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执法模式,以精准化、差异化、法治化监管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筑牢生态安全法治防线。

强化恶意违法行为惩治。我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0件、罚款额2072.6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0人次、移送刑事案件12人次。

强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我市建立健全“正面清单+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将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等级作为监管依据之一,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清单内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强化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依托在线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我市大力推进“非现场、不见面”执法,实现对污染源的全天候、精准化监管,既提升执法效率,又减轻了企业负担。

我市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各项规定,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通过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移送司法等方式,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让法律制度成为“长牙齿”的刚性约束,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生态省浙中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