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傅东华: 全译《奥德赛》 第一人
许梦熊
美国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电影《奥德赛》甫一上映,便引发关注。推崇者认为该片展现了“最好的诺兰”,反对者则以为跟古希腊诗人荷马的《奥德赛》出入太大。当然,现在荷马的读者肯定没有诺兰的影迷多,知道荷马两部史诗最早的完整中译本出自傅东华之手的读者自然更少。很有意思的是,湖南文艺出版社最近重新出版荷马《伊利亚特》《奥德赛》的口袋本,用的就是傅东华的译本。这让人有一种错觉,诺兰的《奥德赛》给荷马带了一波流量,荷马又要把傅东华带回到世人眼前。
傅东华是金东区曹宅镇大黄村人,他之所以翻译荷马,是因为没有荷马,就没有维吉尔、但丁、弥尔顿,整个西方的文学世界也就失去了天顶。而荷马之所以定名为“荷马”,梁启超是首倡者。傅东华早年翻译过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亚里士多德以为荷马“能并戏剧之体裁与模仿之至美而兼有之者”,“《伊利亚特》为简单而兼哀情的史诗,《奥德赛》则为复杂的,而同时又为道德的,且以措辞构思而论,亦皆卓越”。1929年10月,傅东华翻译的《奥德赛》列入万有文库,分作六册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傅东华的译本又分作上中下三册,列入新中学文库,由商务印书馆再版。作为荷马史诗在中国的第一个全译本,傅东华的译本被视作“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荷马史诗浪潮中最高的一个浪头”。
在中国,最早提及荷马的是普鲁士传教士郭士立。此后,汉学家艾约瑟在《六合丛谈》中介绍了荷马的两部史诗。英国传教士李思编译《万国通史》时,以七绝形式翻译《奥德赛》的一节,谓:“风雨声中异境开,读书人在授经台。何如赫涕(即赫梯)吾良友,击柝相闻负笈来。”然则以中国旧体诗译西方抒情诗或许尚可,译史诗则太不对等。陈寅恪在《论再生缘》中提出:“弹词之书,其文词之卑劣者,固不足论。若其佳者,如《再生缘》之文,则在吾国自是长篇七言排律之佳诗。在外国亦与诸长篇史诗,至少同一文体。寅恪四十年前常读希腊梵文诸史诗原文,颇怪其文体与弹词无异。”
“我也知那奥德修斯,智勇人间无比,奉吾神最多礼,我怎忍将他遗弃?只因那波塞冬,念子仇怀恨未已,这重重魔障都由他起……”傅东华所取并非弹词,我以为是金华道情的唱词,所以他用类似弹词或唱词的韵文形式将荷马《奥德赛》译出,可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陈寅恪的助教浦江清初读之下,“颇讶中国何能有此人才”,在他看来,荷马的两部史诗是整个西方文学的源泉,而想要介绍西方文学最应该做的就是先翻译荷马的两部史诗,傅东华做到了,其开创之功,自然不会被淹没,甚至随着时间推移更显其非凡价值。
傅东华译本底本为柯珀的韵文英译本,并参考了布彻和安德鲁·郎格、帕尔默的散文译本。他之所以选择韵文,是以为这样便于阅读而已。当然,这种“便读的译本”引起的争论也极有意思。朱自清认为傅东华翻译的《奥德赛》“缺少一些素朴和庄严的意味”。1933年11月30日,时在清华园读书的季羡林在日记中写道:“考古代文学,运气还不坏,满以为,而且预备,可以畅所欲为地去看书。然而吴大先生(吴宓)忽然跑到我后边坐起来,摸着傅东华的《奥德赛》大看。频摇其头,嘴里频出怪声,而且连呼‘不好’。”季羡林对傅东华翻译的《奥德赛》很不满意,以为“既像歌谣,又像鼓儿词,然而什么又都不像”。然而,我以为吴宓的反应或许并非季羡林以为的连呼“不好”。傅东华同样以韵文形式翻译弥尔顿的《失乐园》,翻译家思果谓“译诗变成了卖小唱的俚俗歌词,真是不伦不类”,吴宓却盛赞:“傅君所译为诗体,略如本刊张荫麟君之译《浮士德》,与原文甚密合……译文字句修琢工整,多参文言,辞藻沉着明显可诵。纵未能完全表达原作庄严纯肃之神韵,在今实为佳译。”由此可见,吴宓对傅东华以韵文翻译西方史诗的创举是相当支持的。
我们可以再引一例,中国文学史家陈子展与陈望道、郭绍虞同列“复旦十老”。他对傅东华翻译的《奥德赛》可谓推崇备至,称赞道:“《奥德赛》这部史诗原来是由行吟诗人歌唱的东西,傅先生想拿元曲的调子译出,结果,他把元曲和弹词二者的音节醇化了,成为一种新的节奏谐美的韵文。自然,原诗在当日唱起来本有感动人的魔力,由傅先生译出的这种韵文,读起来也很有感动人的力量。”
近代诗人沈亮钦以为:“译诗虽众,惟傅东华能融中西之体。吴之笼山曲,刘之牡丹诗,傅译之奥德赛,皆能自树立者也。”足见傅东华在翻译之道上可谓独树一帜。再者,孙致礼主编《中国的英美文学翻译:1949—2008》一书中,“综合型翻译家”只列举了四人,首推即是傅东华,其次才是张谷若、黄雨石、王科一。其中,对傅东华的翻译成就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傅东华凭借深厚的汉语功底,能在吃透原文精神的前提下,把地道的原文转换成地道的中文,译文通达晓畅,生动活泼,饶有情趣。”可见,在新诗完全没有成熟的年代,傅东华以韵文和散文把荷马的两部史诗带到中文世界,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他的功劳足以被后人视作缔造了一个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