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平山林建停车场 执法中队及时叫停
本报消息(通讯员 何璐佳)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苏孟中队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的案件线索,查处一起私自改造林地、违规建设停车场的违法案件。
根据移交线索,苏孟乡溪口下村新水碓自然村南侧山坡存在擅自改造林地、改变土地原有用途的违法行为。接到线索后,苏孟中队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实地核查、现场取证。执法队员询问当事人了解具体施工情况,当事人如实供述,其私自雇用多台挖机,对涉事山坡地块开展大规模土地平整作业,随后在平整完成的林地上搭建简易停车场,主要供自己的渣土车队停放使用,不对外营业。
据当事人介绍,涉案地块原本属于林地范围,地面一半生长灌木杂草,一半为天然岩石地貌,整体林地生态原貌完整。因该地块临近二环路,位置便利,为方便车队车辆就近停放,便擅自动工平整林地、建设停车场地,整个地块违规占用面积约4亩。
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破坏、改造林地,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执法队员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告知其擅自平整林地、硬化场地搭建停车场的行为,已破坏原有林地植被与地形地貌,损害区域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执法队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设施、恢复林地原状。目前,当事人已着手开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