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6日 

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第04版:综合

找回丢失的“三年” 只需跑一次

本报讯(记者 沈心怡 通讯员 姜思晴)“民警同志,我是1964年出生的,身份证上显示的1967年是错误的,但我手上没有原始的材料证据,这种情况下,身份证上的年龄可以变更为实际年龄吗?”近日,市民盛先生在孝顺派出所户籍窗口成功办理了户口迁移回原籍孝顺镇胡思村的业务,收到新的户口本,盛先生感谢之余,向户籍民警提出了这个埋在心里多年的疑问。盛先生表示,早些年曾想将年龄更改过来,但由于种种原因被耽搁,如今年龄问题已经影响自己享受相关政策。

户籍民警张潇琪得知情况后,马上着手进行调查。首先从档案馆调取了盛先生的一代居民身份证底档和最古老的身份编码本,获取到盛先生以前的身份信息确实为1964年的原始材料。然而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更正出生年月需要提供2种及以上的证据材料。于是,张潇琪开展了走访调查,经查,盛先生有一个弟弟,出生年月为1966年,若盛先生为1967年生人,则逻辑不符。但盛先生弟弟患有小儿麻痹症,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张潇琪无法向其询问并获得信息。为此,张潇琪找到多名和盛先生从小相识的村民,大家的证词证实了盛先生与其弟弟的兄弟关系。

根据以上两份材料,经过层层审批,4月22日,盛先生顺利更正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拿到新的户口本后,盛先生连声感谢。“办事‘无证明’,群众才省心。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政策范围之外的帮助,才能让‘最多跑一次’改革跑出速度,也跑出温度。”张潇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