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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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金东执法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龚睿 通讯员 王瑞琪)“携犬出户需要给犬只拴上犬绳,避免乱跑造成危险。”9月7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孝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金东区环东公园时,发现居民吴女士遛狗未拴绳,且未按规定佩戴犬牌。执法人员向吴女士现场宣传介绍《金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吴女士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接受执法队员的处罚。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未戴犬牌、不牵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行为。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日常化宣传+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劝导”,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治理,推动养犬管理常态化。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遵守‘养犬要办证、遛犬要牵绳、粪便要清理、遇人要礼让、养犬不扰民’的规定。”东孝中队中队长叶双根说。

金东执法提醒,按照《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饲养犬只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手术。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携带烈性犬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