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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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新闻

女子因冲动消费引纠纷

调解员多元解纷 筑和谐

6月13日上午,义乌市民王女士将一面印有“专业调解效率高 矛盾纠纷迎刃解”的锦旗,送到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阳光矛盾调解室,对调解员朱希盛、郑坚明高效化解其与瑜伽馆的消费纠纷表达由衷感谢。

据悉,王女士因对自身体型不满,在某瑜伽馆购买了数千元的体型训练课程。在教练推荐下,她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便追加充值3万元办理会员。然而几次训练后,王女士认为效果未达预期,提出退还未学习训练的款项。瑜伽馆则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由,表示仅能退还1万余元。

“当时没细看合同,现在诉求得不到支持,心里很着急。”王女士坦言,她曾打过315投诉,但最终还是协商无果,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5月26日,王女士来到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准备起诉,前台工作人员建议她先进行调解,于是来到社会治理中心阳光调解室求助调解。调解员朱希盛、郑坚明了解情况后立即行动,当天上午便联系瑜伽馆负责人进行沟通。

“既要保障消费者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经营实际。”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瑜伽馆负责人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格式合同中未尽告知义务的条款风险;另一方面引导王女士换位思考,理解商家前期服务的成本投入。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瑜伽馆负责人同意到场调解。当天中午,两位调解员放弃休息时间组织面对面协商,从法理、人情、诚信经营等多角度耐心疏导。历时两个多小时,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瑜伽馆退还王女士2200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调解员既讲法律又通人情,我们心服口服。”瑜伽馆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王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