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百万元“货款”
义乌一老板娘 差点掉入陷阱
近日,义乌一老板娘接到一笔百万元“大单”,对方爽快支付3倍货款后,却拒绝沟通只催发货,老板娘察觉异常,报警。警方顺藤摸瓜,揭露骗子利用“虚假订货”,转移诈骗赃款的洗钱新套路。
“警察同志,我这笔货款好像有问题。”日前,丁女士匆匆赶至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寻求警方帮助。原来,在当天上午,丁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熟人介绍的,打算向丁女士订购60吨价值40万元的货。在沟通后对方爽快下单,并分三次打款120万元。
随后,对方发来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这些信息均与转账记录上的信息相符,可远超货物价值的打款让丁女士多了一些谨慎,她反复向对方确认订单细节。可此时对方“刁难”称,若丁女士当天不发货,就将钱原路退回。
对方拒绝沟通的态度和多打的款项让丁女士起了疑心,随即来到派出所咨询。
根据丁女士提供的转账人信息,民警联系上在杭州的王先生。接到义乌警方电话,王先生有些懵,称120万元是自己的投资款项,自己并没有向丁女士订货。
根据王先生的进一步描述,警方初步确定,王先生可能遭遇投资理财类诈骗,打到丁女士账户里的“货款”很有可能是骗子假借订货名义用以洗钱的赃款。民警一边嘱咐丁女士不要做任何操作,一边让王先生抓紧报警。
经余杭警方调查,排除了王先生参与“洗钱”的嫌疑,确认其系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当晚,经义乌、余杭两地警方协作配合,丁女士原路退还了款项。
警方分析,在这一类诈骗套路中,诈骗分子通过大额下单获取商户收款二维码或银行账户,转发给上游诈骗分子,用于收取被骗受害者资金,而商户收到的“货款”实际上是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为了获取“洗白”后的资金,诈骗分子又以“即刻发货,发不了货就退款,否则将报公安机关处理”等说辞,催促商户将货款打回指定账户,商户经营者在无意间成为“洗钱”环节中的一环。
通讯员 楼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