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8890)民情监督(180)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 相关部门还“位”于民
近日,12345(8890)接到部分市民投诉:商铺、住户通过摆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杂物等多种方式占用公共停车位,加剧了停车压力;小区车位被人占用,影响群众停车……相关部门接诉后整治占用车位乱象,还“位”于民。
商铺占用停车位
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12345(8890)反映,婺城区道院塘的公共车位被随意占用,影响他人停车。
陈先生说,道院塘商业集中路段,人流亮大,一些商家、房东为方便自身经营、停车,长期用路障、电动自行车、桌椅等物品占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导致市民“有位难停”。“明明有空车位,开近一看却被人用杂物占着,只能绕远路找地方停车。”他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对占用车位的行为进行处理。
诉求转至相关部门,经核实,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该现象,社区工作人员联合执法部门通过多渠道(入户劝导、微信群提醒、上门走访等)宣传禁止抢占车位,不允许在道路两边摆放障碍物。后续,该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近日,市民周先生致电12345(8890)反映,金华开发区董宅路新都花园小区一店铺用地锁占用了人行道上的公共车位。
诉求转至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地锁进行拆除。目前,执法人员已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禁止商铺经营者私自占用公共车位。
小区车位被占用
近日,兰溪市民胡先生致电12345(8890)反映,他购买的小区车位经常被人占用。
胡先生在自己居住的溪望文华轩小区买了一个产权车位,可他多次在要停车时发现车位被其他住户的车占用。他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要求小区物业加强管理,不要让他人的车占用其车位。
诉求转至相关部门,经核查,胡先生的车位被占后,小区物业积极联系车主移车,并提供锥形桶,防止他人占用车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会对小区车位、车辆加强管理,强化规范停车宣传,跟进解决车位占用问题。“若业主有需要,也可以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安装车位地锁。”该工作人员表示。
近日,市民黄先生致电12345(8890)反映,婺城区白龙桥镇锦悦华府小区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对未售出的车位、人防车位加装地锁。他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要求开发商拆除地锁。
诉求转至相关部门,经核实,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拥有对其拥有产权的车位进行处置的权利,包括出售或出租。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也约定:规划的车位、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并由出卖人自行以自用、出售、附赠或出租的形式处置。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本报记者 吴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