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满月 整治大数据“杀熟”任重道远
4月10日,《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施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如今新规施行满月,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电商、出行、二手交易等领域,隐蔽式“杀熟”仍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问题依然突出。
大数据“杀熟”防不胜防
“同一件商品,老用户价格比新用户贵50元,就因为账户没有优惠券。”家住市区柳湖花园的陈女士常网购母婴用品,近期她比价发现,自己复购多年的商品,价格反而更高。她复盘发现自己习惯直接下单,而同事会先加购,平台随即推送优惠券,价差由此产生。
类似情况并非个例,市民王女士“五一”前预订酒店,同时间、同房型,自己与朋友账号价格相差不少,只因对方多了张平台“神券”。而市民童先生最近用旧机换新,iPhone14Pro回收价1914元,换了妻子账号登录,估价竟达2185元,差价近300元。采访中,有市民还反映,打车、外卖平台老用户优惠更少,会员价比普通用户贵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金职大学生小童想换台笔记本电脑,4月初他看中的一台国产笔记本电脑价格为5099元,当时因为钱不够没有下单,最近他发现商家已经把价格涨到了5999元,即使算上“618”年中大促优惠金额,还是贵了400多元,而用同学的手机登录询价,却可以享受200元平台优惠。为规避“杀熟”,不少市民尝试反向操作:刻意选低价商品加购、定期卸载重装App、用家人新账号比价。但当前算法可精准捕捉设备电量、地理位置、页面停留时长等信息,判断消费急迫度与支付上限,普通用户的反向操作效果甚微。
三方合作维护网络消费环境
“‘杀熟’隐蔽性强,维权最大难题是举证难、成本高。”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长征表示,多数消费者分不清“差异化营销”和“杀熟”,平台常以“动态定价”解释价差,且算法数据掌握在平台手中,消费者难以获取核心证据。此外,单次损失多为几十元至几百元,维权耗时费力,不少人选择自认倒霉。
此次《规则》第十五条明确,平台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时,基于支付能力、消费习惯等,用数据算法对同等交易条件设置不同价格。“新规大幅降低维权门槛。”毛长征说,消费者无需证明平台有“市场支配地位”,只需证明不知情、存在价差,即可维权。
律师也给出市民维权三步法:一是固定证据,立即截屏录屏商品详情、价格、下单时间,用另一设备和账号保存比价记录;二是多渠道投诉,先向平台申诉并留存沟通记录,无果则拨打12315、12377举报,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三是诉讼兜底,金额较高时可起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3倍赔偿。
新规落地满月,整治大数据“杀熟”仍任重道远。金华网商协会负责人邓宸平建议监管部门强化算法监管、压实平台责任;平台应摒弃违规定价逻辑。而消费者遭遇不公时,也要敢于发声维权,才能共同维护公平的网络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