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实习高峰来临
教学实习、就业实习 切勿混淆
随着暑期来临,众多学子返乡走进企业积累职场经验。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学生对实习权益认知模糊,分不清不同实习的法律属性,常常出现错签协议、维权无门的情况。针对无偿加班、薪资克扣、实习受伤遭拒赔等高频乱象,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毛长征律师带来专业解读,为暑期学子实习保驾护航。
很多人不了解实习合法权益
近日,一则大学生实习摔伤维权失败的案例颇具警示意义。一名传媒专业的大学生暑期入职家乡某文化公司,日常工作节奏、岗位职责与正式员工无异。入职3周后,该学生在工作场地搬运物料时因地滑摔倒,造成脚踝骨裂,产生数千元医疗费用。不料公司以其为实习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而学生当初签订的实习协议,仅标注基础工作内容与补贴,无任何安全责任、工伤赔付相关条款,最终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该案例并非个例,毛长征告诉记者,仅少数大学生全面了解实习合法权益,很多学生甚至家长都对此认知空白。实习乱象在暑期集中爆发:低薪或无薪、无偿加班成为常态。
两种实习法律属性不同
“实习并非一概而论,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属性,维权路径天差地别。”毛长征重点强调,厘清实习类型,是学子规避风险的第一步。就业型实习以就业求职为核心目的,实习生接受企业常态化考勤管理、从事公司核心业务、定期获取劳动报酬,符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律师提醒,毕业班学生参与就业实习,务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薪资、工时、加班报酬、社保、试用期等关键条款,拒绝空白协议、霸王条款。企业约定的免责、无劳动关系等无效条款,法律不予认可,发生纠纷可通过劳动仲裁、监察投诉维权。
教学型实习属于高校教学计划的延伸,由学校统一安排,核心目的是专业实践学习,不以就业为目的,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保护,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这类实习需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明确权责与薪资标准。由于无法认定工伤,学生务必主动争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实习及通勤风险,若产生纠纷需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