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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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个人贷款迎来新规 明示表厘清借贷“糊涂账”

“借钱时我们一般只看到表面利率,还款才发现叠加各类服务费、担保费,真实融资成本远超预期。现在推行融资成本明示表,就一目了然了。”在市区秋滨开手机店的张俊准备把店面重新装修一下,这几天正考虑申请一笔装修贷。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落地,市民办理个人贷款、消费分期将迎来重大变化:所有放贷机构必须出具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完整披露全部息费,告别隐形收费,让借贷成本一目了然。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新规,明确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精准还原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全部融资成本,推动个人贷款息费阳光化、透明化。新规划定范围,所有和贷款相关的支出都要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既包含正常还款情况下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等;同时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产生的潜在费用,也需要提前列明。

近年来个人贷款市场持续发展,但互联网贷款、助贷业务息费乱象屡有发生,息费披露模糊、信息展示不醒目,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此前就有金融消费者投诉反映,通过网贷平台、融资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时,担保费率、收费范围未清晰公示,担保费用没有计入综合年化利率。等到借款人自行核算才发现,利息叠加担保费、各类服务费,真实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6%,远超合理区间。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友红表示,贷款信息不透明问题一方面变相抬高借款人融资负担,阻碍利率政策有效落地;另一方面极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新规直指这一痛点,明确金融机构必须逐项列明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费标准,并折算成年化水平,标注收费主体。明示表中还需要作出重要提示:除表格列明项目外,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再收取其他贷款相关费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全部放贷主体均纳入监管范围。

针对市民不同借贷场景,新规设置差异化操作规范。线下网点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前,借款人需要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申请贷款,系统将弹窗展示完整明细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长,完成确认后才能签署贷款合同;网购分期等线上消费场景,支付页面必须以醒目方式展示综合融资成本信息,杜绝“先诱导下单、后隐藏费用”。

新规实施后按照新老划断原则,8月1日起新增个人贷款业务严格执行明示要求。

记者了解到,金华银行、义乌农商银行等本土法人机构,已完成线上信贷系统迭代更新,统一规范线下网点明示表制式,组织客户经理、信贷专员开展全员政策培训,梳理助贷合作业务收费清单,确保利息、担保服务费等所有成本全部纳入测算、完整对外公示。浙商银行已自研综合融资成本计算引擎,确保测算标准与官方口径保持一致,线上渠道实现弹窗展示、强制阅读、变动提醒等功能。多家金融机构已经编制标准化操作手册,打通线上线下业务流程。

金融部门提醒广大市民,8月1日后办理各类个人贷款、购车分期、消费分期业务,务必仔细阅读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重点关注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全部收费项目。如遭遇明示表以外额外收费、刻意隐瞒息费等违规情形,注意留存截图、单据等证据,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