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新规已落地
金华不少新建小区取消空置折扣
“我家新房目前空置无人居住,物业费却要一分不少全额缴纳,这个收费合理吗?”近期市民李群向本报反映,他购买的楼盘交付后自己没有入住,房屋持续闲置,但物业公司要按照100%标准收取物业费,自己申请空置房费用打折遭到物业拒绝。随着新版物业服务收费细则正式实施,金华延续多年的空置房七折优惠政策退出强制执行序列,新旧观念碰撞催生消费矛盾。
空置房不再强制七折收费
记者走访了解到,婺城新区、金东多湖、金义新区近几年陆续交付的商品房、低密排屋小区,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普遍删除空置房屋物业费打折相关条款,明确约定无论房屋是否入住,物业费全额收取,不设置空置减免政策。
“一直以为金华空置半年以上房屋物业费可以打七折,收房之后才知道政策已经调整。”市民陈先生购置的一套新房目前闲置,向物业申请折扣也遭到拒绝,多次沟通无果。不少市民仍保留旧政策印象,惯性认为空置房打折是硬性规定,在和物业公司沟通时产生分歧。
2010年,金价价管〔2010〕64号文件正式落地明确规则:办理交房手续、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屋,经物业核实,物业费可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这一条款实施10余年,深入人心,成为金华市民普遍熟知的消费规则。
政策的分水岭出现在2018年。伴随定价机制改革,市区物业费逐步由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过渡;排屋、别墅以及成立业委会小区的物业收费率先放开,交由市场双方协商约定。2026年6月,《金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原金价价管〔2010〕64号、65号文件同步废止。新版细则最大变化,就是取消强制空置房七折收费条款。市发展改革委在政策征求意见反馈中解释,在规范性文件中设立统一空置打折标准缺少上位法依据,空置房屋优惠幅度,必须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写入物业服务合同才具备效力。
推动物业服务回归市场化
如今金华空置房能否享受优惠,唯一标尺就是物业服务合同。记者梳理发现,金华小区明显分化为两类:一类是交付多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成熟小区,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保留空置房七折政策,业主完成空置备案后可享受优惠;另一类是尚未成立业委会的新建楼盘,前期物业合同由开发商拟定,多数项目取消空置减免,开始全额收费。
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负责人提醒市民,物管费规则调整本质是推动物业服务回归市场化契约模式。过去依靠行政文件强制打折的模式逐步退出,将权责交还甲乙双方协商。长期来看,有利于倒逼物业行业摆脱低价竞争,依靠稳定收入提升服务品质;同时引导购房者理性评估房产持有成本,买房时重点审阅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提前明确空置缴费规则,减少交房之后的矛盾冲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向购房业主清晰告知收费规则;市民选购新房时,提前了解物业费收取细则。物业行业更要摒弃短期套路思维,回归品质服务,理性开展经营竞争,共同维护金华物业服务市场有序发展。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