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庭务主任化纠纷解心结
只因一次小摩擦,邻里相互怄气8年,心结迟迟未解。日前,在浦江县郑宅镇,麟溪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郑光治用土办法化解一起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
2018年,村民郑某在公共花坛种菜时,不慎将张某家电表箱下方的电线挖了出来。张某心生不满,便去拔菜,郑某不服,再次种上。一来二去,张某气急在菜上喷洒了除草剂,双方因此多次爆发激烈冲突。
不久前,这起矛盾纠纷被提交到“共享法庭”。郑光治高度重视,耐心告知双方该案相关法律依据,分析利害关系。“农药倒进菜地,人吃后会有生命危险,用锄头挖电线,同样也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最终,双方同意由郑某对张某作出一定金额的赔偿。随后,郑光治带着村干部上门修剪邻里间的“越界”树枝,彻底消除双方可能产生矛盾的隐患。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浦江县法院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一个缩影。庭务主任把法律的“刚”与情理的“柔”结合起来,乐当连接司法资源与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本报记者 胡睿哲 通讯员 黄铭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