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非法销售储存柴油违法行为
本报消息(记者 倪国栋 通讯员 戚宇杰 钱俊雄)“柴油属于可燃液体,对周边环境构成安全隐患,且此处加油管理混乱,车辆流动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近日,金东区应急管理局通过线索收集、定点蹲守、突击检查,捣毁两处涉嫌柴油非法经营和违规储存窝点,共查封撬装加油装置4套,扣押柴油40余吨。
日前,该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中发现,鞋塘某停车场内零散安装了数只储油罐,且均安装有加油机,疑似有不法分子非法储存、销售柴油。
经调查,这些储油罐是当地一些运输公司设置。相关公司负责人称,储油罐内的柴油主要用于公司内部车辆加油使用。执法人员对成品油的出入库单、加油台账、来源渠道等开展取证工作,并对有关物品物证进行查封扣押,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金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金东区应急管理局提醒,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除了需要设置在本单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内,还需要满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若出现违法行为,将处以5万~20万元不等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柴油,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