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6日 

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第14版:今日开发区·要闻

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商家被罚上万元

本报消息(记者 吴璇 通讯员 方慧芳)水资源属国家所有,过度开采地下水,容易造成水质下降、水源枯竭、水井报废、地面沉降等环境地质问题。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江中队处置了一起未经审批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案件。

执法队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东莱路的一家汽车维修部私自在洗车区后的房间内放置了一台取水泵,用于抽取地下水清洗车辆。水井位于最西侧洗车工位的沉淀池下方,深度为5.2米,该店从水井口连接软管至一台取水泵,通过取水泵加压抽取至一只塑料水桶内,流量5立方米每小时。店家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生产活动,执法队员依法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店家也立即停止了违法取水并填封了取水井。

“我们店主要做汽车维修,以修补轮胎、设备保养为主,洗车是为过来保养、维修的客户顺带做一下,没有提供类似洗车套餐之类业务,也没与第三方有洗车合作业务。每天平均下来洗车也就五六辆。”该店负责人说。因该店违法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三江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该店拟作出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