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开始了
参保时间9月18日至11月11日
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金华市总工会开展的服务广大职工的惠民项目。活动目的是为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展示“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在,新一年度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又可以开始办理参保了。
1 参保对象
凡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已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属联合工会的单位须由联合工会组织所属全体单位统一参保。
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25人以下的单位医疗互助参保人数100%,25人(含)至100人(含)的不低于80%,101人至500人(含)的不低于75%,501人以上的不低于70%。货运、快递、网约送餐、互联网等新业态行业单位参保比例要求可相应降低15%。
2 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一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3 参保方式
方式一:网上办理参保手续。(此方式当前仅限于有参保账号或持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办理)
1.网上注册并提交资料审核:往年参保过的基层工会可通过参保单上的参保账号直接登录,没有账号的基层工会用单位《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金华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系统(网址:https://www.jhghhzbz.com/wsbs/login/getAppIndex.do)上办理注册,并拍照上传《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以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在系统中根据提示的操作步骤填写参保单并提交所在单位参保人员名册(参保人员资料要求与窗口办理相同)。
2.交纳互助保障金:网上参保单位参保信息经所属地职工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短信发送至参保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参保单位在11月11日前交纳互助保障金至指定账户。
方式二:到所属地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1.提供资料审核:基层工会提供所在单位参保人员名册(含电子文档)和填写好的《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单》交与所属地职工服务中心审核。非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不在参保单位名下参加医保的职工,基层工会还需提供其2个月内的工伤保险记录或银行工资发放流水(新业态行业单位基层工会可提供其他工资收入凭证材料)。
2.交纳互助保障金:所属地职工服务中心给参保单位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参保单位在11月11日前交纳互助保障金至指定账户。
4 交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互助保障金交费标准为50元/人(含医疗互助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互助保障金由参保单位工会统一收取后,通过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转账)转至各县(市、区)所属的医疗互助保障金子账户交纳(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转账时请在摘要内写上单位名称)。互助保障金可由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交纳或共同交纳。如共同交纳的,具体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5 报销待遇
从2025年度起,参加医疗互助基本项目的职工,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报销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一)住院费用:
参加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互助职工起付标准至最高报销限额间的可报销医疗费用经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按比例自负)部分,分段报销医疗互助保障金:5000元(含)以下,报销比例为53%;5000元至10000元(含),报销比例为80%;1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90%。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的参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分段报销比例分别为40%、60%、80%。参加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先按医保统筹基金为90%的报销比例标准核算出按比例自负部分,然后再按医保一档参保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障金报销比例核算支付;住院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上标注的数据核算支付,无显示的按800元/次核算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均按10%比例报销。
一个保障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分次按以上办法报销医疗互助保障金。
(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可报销医疗费,起付标准和特病自负部分均按40%的标准报销医疗互助保障金。
有公务员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参保职工先享受相应待遇再按照以上标准报销医疗互助保障金。
一个保障年度内,每份互助保障金累计给付限额为3万元。达到最高给付限额时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参加特定项目的参保职工可享受特定互助金待遇。参保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病住院死亡,给付基本项目互助金若不足10000元的(含当期已发生的医疗互助金给付),补足10000元。
6 参保办理时间及地点
全市参保办理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11月11日。各县(市、区)参保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县(市、区)总工会的通知为准。
7 报销办理
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互助保障金报销实行“一站式”结算,职工在出院时工会医疗互助待遇与医保待遇一并结算,即时享受。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和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互助保障金及特定互助金的申请,到所属地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
8 参保及报销办理地点
1.金华市职工服务中心: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一楼(市政府东侧)
联系电话:82460331、82460192
QQ群:369650514
2.兰溪市职工服务中心:兰溪市兰花路723号
联系电话:88882390
QQ群:153833487
3.义乌市职工服务中心:义乌市西城路290号
联系电话:85311235
QQ群:480193186
4.东阳市职工服务中心:东阳市兴平东路123号
联系电话:89328281、89328285
5.永康市职工服务中心:永康市金城路15号质监大楼东面一楼
联系电话:89295610、89295620
6.浦江县职工服务中心: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总工会窗口
联系电话:84132736
QQ群:364010879
7.武义县职工服务中心:武义县环城北路57号
联系电话:89072997
8.磐安县职工服务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九峰路99号
联系电话:84667816
网址:http://jhzgh.jinhua.gov.cn/
https://www.jhghhzbz.com/wsbs/login/getAppIndex.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