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第05版:新闻三秒区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一男子被拘

记者 王志坚

“上次被拘留了一天,这次又被拘留了两天,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再也不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了。”日前,从义乌市拘留所出来时,杨某懊悔地说。

在义乌市菊园小区,杨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事先未办理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电焊机对不锈钢门锁进行焊接,后被稠城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当场查获。

检查人员在问询中发现,杨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明火作业,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将杨某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两日的行政处罚。

义乌市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定,落实现场监护责任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