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历史建筑 分类保护技术导则
本报消息(记者 倪晗)记者昨从市建设局获悉,市建设局编制印发《金华市历史建筑分类保护技术导则》于1月1日施行,这是我省首个针对历史建筑分类保护出台的技术导则。
我市已有历史文化名城3座、名镇12个、名村42个、街区9片,历史地段2处、传统村落163处;文物保护单位984处、文保点1167处、历史建筑1890处、传统建筑315处,以上保护名录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本次《导则》根据《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细化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传承的实施路径。
《导则》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聚焦保护修缮难、功能利用难、消防安全难等问题,坚持“价值要素保护+可辨识修补+可逆性改变”的原则,实施三类保护,重点保护一类,创新二、三类活化利用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