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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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深读

“金馔入华章·小说中的火腿味”之三

民国小说观沉浮 金华火腿慰寂寥

记者 金璐

在岁月的长河中,民国小说如同一幅幅细腻繁复的画卷,缓缓展开在历史舞台上。在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新旧思想碰撞,东西方文化交融,为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厚的土壤。无论是战火纷飞的动荡岁月,还是市井小巷的平凡生活,都成为作家笔下鲜活的素材。

在这样的背景下,金华火腿这一传统美食也悄然成为民国小说中的一个独特元素。它不仅是那个时代人们餐桌上的佳肴,更是情感交流的媒介,承载着无数温馨与慰藉。让我们一同走进那段历史,品味金华火腿背后的故事。

张爱玲的火腿,爱与不爱

张爱玲爱吃火腿,她在散文中曾经详细比对了各国火腿与中国火腿的不同,并盛赞中国肥火腿切丁后蒸制得如同暗黄色水晶般透亮。她的小说多次提及火腿。在脱胎于《金锁记》的小说《怨女》中,女主角吃砂锅全鸡炖火腿;在小说《小艾》中,家里吃的是火腿粥;在自传小说《小团圆》里,主角的奶妈给她做火腿萝卜丝酥饼。而在小说《半生缘》中,火腿是故事情节的重要道具。

《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一部经典小说,讲述了旧上海这个大背景下,沈世钧与顾曼桢两人之间因命运波折而错失的爱情故事。小说细腻地描绘了两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再到因误会和外界压力而分离的过程,展现了爱情的甜蜜与苦涩,以及人生的无奈与遗憾。

小说男主人公沈世钧便是一个火腿爱好者。他与顾曼桢相爱后,有一次接到邀请去顾家吃饭,走到楼梯口,便见一个煤球炉子,上面一只砂锅咕嘟咕嘟,空气里火腿汤的气味非常浓厚。文中提到,世钧想:这样菜大概还是特意为他做的。

后来,沈世钧因为与顾曼桢发生误会,听从家里的安排娶了门当户对的石翠芝,但心中始终装着曼桢,而翠芝心里也一直藏着爱人许叔惠。小说提到两人相处:有一次,石翠芝买了火腿。沈世钧笑着说自己正想吃。翠芝却怔了一怔,用不相信的口吻说道:“你爱吃火腿?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世钧笑道:“我怎么没说过?我每次说,你总是说,非得要跑到抛球场去,非得要自己去捡。结果从来也没吃着过。”

爱一个人的表现之一,便是两人相识不久,顾曼桢就知道沈世钧爱吃火腿,并且告诉了自己的母亲,特地在家宴中为他准备了火腿汤;而心里不爱的表现之一,是石翠芝与沈世钧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听他说了很多次自己爱吃火腿,却从来没有听到心里,总是记不得。这便是张爱玲的妙笔。

林语堂的火腿,生活雅趣

林语堂《京华烟云》是一部描绘近代中国大家族兴衰沉浮与个人命运波折的宏伟史诗,通过姚、曾、牛三大家族的恩怨情仇,展现了抗战前后北平社会的风云变幻与人物命运的无常。

女主人公姚木兰是一位集传统美德与现代意识于一身、既温婉贤淑又坚韧独立的女性。她虽然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曾荪亚,却仍努力经营婚姻,对丈夫和长辈百依百顺。直到丈夫出轨,她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更加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和人生追求,文中提到:“木兰天性是追求理想,因为她已届中年,能把她个人生活中之所有,充分发挥之,利用之,使自己之生活达到最美的境界。”

小说里详细描述了姚木兰的变化。

在服饰上,姚木兰对衣裳的式样多予留意。她的发型也常加改变,就和刚结婚那几年一样,有时穿长裤,有时穿裙子,有时穿旗袍,要看心情和季节而定。在夏天,她就不穿旗袍,改穿类似睡衣的宽大衣裳。春夏秋冬之不一样,对她而言,并不止是温度的改变。

在乐趣上,姚木兰醉心于栽培花卉,她的盆花随着季节改变,她的心情,她阅读的书,每天做的事,生活的乐趣,无不随着季节而改变。

在饮食上,姚木兰也不断创造新奇,包括用新法做酱油味道很厚的碎鳗鱼,做八宝饭,做焖鸡榨菜蒸笋、甲鱼汤烧鹅掌,鲍鱼煮后切片做冷食,还有蜜饯熏鱼,醉蟹,醉蛤蜊,还在自家庭院里烤羊肉,外出野餐做叫花鸡。

这种饮食上的新奇包括了“用蜜枣和火腿调制食品”。那应该就是金华人熟悉的火腿蒸蜜枣。外地人很难想象,甜的蜜枣与咸的火腿如何出现在同一道菜里。然而,古人云,和五味,乃烹调之真谛。火腿之咸浓郁醇厚;蜜枣之甜甘润绵长。二者同烹,既有火腿的咸香嚼劲,又有蜜枣的甜润绵软,咸甜交融,互为映衬,相得益彰,实乃味觉之雅趣。

巴金的火腿,豪门气度

巴金的《家》《春》《秋》“激流三部曲”,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长篇小说,以成都为背景,描写了1919年至1924年中国历史处在转折时期一个封建大家庭高家四代人的生活。

小说《秋》的第五章中记叙了高家一次家庭小宴,其中火腿是绝对的主角。

在宴席开场,佣人黄妈用一个篮子把四样冷盆提了进来:凉拌蜇皮,椒麻鸡,火腿,皮蛋。其中的椒麻鸡是川菜代表菜之一,而蜇皮与火腿则是远来之珍,往往能够彰显主人的财富和地位。这样的小菜在不经意间透露出高家的豪富。文中提到,看见这四样冷盆,小说主人公淑华和觉民便帮着黄妈把它们摆到桌上去,这个细节也能看出高家年轻人的平等意识。

小宴的压轴菜同样是火腿。文中写道:黄妈端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火腿炖鸡放在桌子上。太太周氏拿起筷子说:“今天的鸡很肥,佃客下午刚送来的。大家多吃一点。”众人跟着把筷子或者调羹放到那个大碗里去。

火腿和鸡一起炖,美味直接翻倍。烹饪时需选用土鸡或走地鸡,先用大火烧开撇去浮沫,再转小火,与火腿一起慢炖至软烂。通过长时间炖煮,鸡肉与火腿的鲜味完全融入汤中,使汤汁更加鲜美。

此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鸡肉象征着吉祥和团圆;而火腿则代表着丰收和富足。因此,火腿炖鸡常被用作节日庆典或家庭聚餐的菜品。

张恨水的火腿,当年执念

张恨水小说中也提到不少火腿菜。比如《金粉世家》里的清炖火腿、火腿粥、火腿萝卜汤、火腿冬瓜汤、火腿白菜汤,《巴山夜雨》里的广东火腿馅月饼,《春明外史》里的火腿油饼,《傲霜花》里的火腿海参炖肥鸭,《满江红》里用火腿和肉松佐粥等,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一道火腿鸭子汤泡锅巴。

火腿鸭子汤泡锅巴出现在张恨水的《魍魉世界》中。这是一部以抗战时期陪都重庆为背景的长篇小说。该书深刻描绘了抗战时期社会的黑暗与混乱,以及人性的扭曲与挣扎,描绘了平民百姓求一饱而不能的惨状,以及上层社会官亦商、商亦官,投机倒把的丑恶现象。

小说中有个名叫老褚的人物,火腿鸭子汤泡锅巴就是他心心念念很多年的一道美食。

老褚向人描述他当年见到这道菜时的情景:“记得往年在南京,看到对面钱司令公馆,常常用大块火腿炖鸭子,又把鸭子汤泡锅巴吃,我真是看得口里流清水。”

老褚原先是个经营老虎灶的小老板。所谓老虎灶,就是烧开水的一种大灶,那个年代烧火很麻烦,很多人家就去老虎灶买开水和热水,老板从早到晚烧水,赚一点辛苦钱。老褚那时候总是“挽卷了青布短褂的袖子,站在老虎灶边,拿了大铁瓢给人家舀水,褂子纽扣常是老三配着老二”。后来他发了财,便穿着挺括的西装,背心的口袋上垂着金表链,扣着自来水笔,手上戴着镶嵌钻石的金戒指,一笑嘴里露出两粒黄烁烁的金牙。

老褚跟人说:“当年看到人家有而我没有的东西,心里就很想,如今要设法试一试了。”比如穿,他做了一身当年羡慕过的上海买办爱穿的皮袍子,这样的打扮早就过时,别人看着只觉得怪异。比如行,他很想弄辆人力包车,让包车夫拉着在街上飞跑耍威风,但这时人力车早就被小汽车取代,再也没法遂心愿了。

再比如吃,老褚第一笔生意挣了钱,就让人煮了大块火腿炖鸭子,又让厨房烤锅巴,原本厨师是用蒸的方式做饭的,为了老褚想吃锅巴,特意煮了一小锅饭,烤出锅巴来。准备这顿饭花了整整两天时间,然而当老褚真正吃到火腿鸭子汤泡锅巴时,却并不觉得有多好吃。他茫然了,不知道当年为什么要馋得流口水。

茅盾的火腿,世途坎坷

茅盾的小说大多选择社会重大题材,通过细腻的心理描写和冷静的社会分析真实反映现实生活。

《微波》是茅盾短篇小说中的佳作,成功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地主形象,揭示了社会的不公和黑暗。

小说一开头便是吃饭:一碗红焖肉,一盘鱼,两个碟子:紫阳观的酱菜和油焖笋。李先生戴上了不大深的老花眼镜走近饭桌的时候,烧饭娘姨又送上满满的一盘炒鸡丁和一大碗火腿白菜汤。

以现在的眼光看,这是一顿不错的饭菜,有鸡有肉有鱼,汤还是火腿炖出来的。然而,在李先生眼中,这顿饭很凑合,文中写道:“李先生朝饭桌看一眼,轻轻叹一口气,两手撑在饭桌边上,墩出他那秃顶的油光光的头,再看得仔细一些,然后落座,举起了筷子,又唉了一声,轻轻地自言自语地说:‘我们穷了!这一点菜够这一桌子人?’”

吃这一顿饭的李先生共有9个家庭成员,这样看起来五菜一汤的确有点紧张。难怪李先生要叹气,并且回忆:在乡下的时候,同样是这几个人,吃饭要开两桌。那时候,他还住三开间四进的大房子,而到了上海,全家人挤在鸽子笼似的三四间屋里。

李先生原本是个地主,由于市面上一天天混乱起来,土匪绑架,衙门强制摊派,他在儿子的怂恿下搬到上海,并把所有财产都变成现钱存在一家新开的银行里,靠利息生活。上海物价昂贵,连菜钱都贵,李家的生活水准不得不降下来,这顿饭就是证明。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一年大旱,李先生在乡下的田产收成不佳。他接到信,说今年收起租来恐怕吃力得很;接下来,儿子告诉李先生,报纸刊登了公告,他存放财产的银行突然倒闭,他的全部财产一下子化为乌有。面对这些重大打击,李先生决定第二天回乡催租,通过加紧盘剥农民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简简单单一顿饭,李先生这个倒霉又自私、贪婪、冷酷的地主形象便丰满起来了,也能让人感同身受地体会当时动荡不安、经济萧条的现实背景。

周瘦鹃的火腿,乱世离恨

“鸳鸯蝴蝶派”代表作家周瘦鹃以言情小说见长,但眼见山河沦陷,他也创作了许多社会题材或宣传抗日的短篇小说,表达了强烈的爱国心。《世相·对邻的小楼》小说集是周瘦鹃社会小说的代表作,以现实生活为背景,通过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情节展现社会的方方面面。

其中的《西市辇尸记》中,一道冬瓜火腿汤展现出了乱世离恨。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刚结婚半个月的新嫁娘,正处于生活的甜蜜之中,晚饭时,女佣王妈端来四样菜:冬瓜火腿汤,黄瓜炒虾,咸蛋炖肉,卷心菜。她看了喜滋滋:“都是他爱吃的。今晚回来,又得多吃一碗饭了。”

丈夫还没有回来,新嫁娘不肯先吃饭,饿着肚子等他,想象着两人同用晚餐、载笑载言的场景。这时候,猛听得一阵叩门之声,她赶紧亲自去开门,然而,气急败坏地撞进一个人来,嚷道:“不好了,不好了。你们柴先生被人打死了。”

新嫁娘暗暗好笑,想哪里来的冒失鬼喝醉了酒,好端端赶来咒人。她婆婆却认出,这是儿子店中的一个伙计。伙计说,下午市场上闹了很大的乱子,外国巡捕放枪,死伤好几个学生,后来左等右等不见接洽进货的柴先生回来,出去打听,才发现已经死于非命。文中描述:“老太太听到这里,放声哭了;伊也惨叫了一声,陡地晕倒在地。可怜那象牙箸银匙,还空陈在桌子上,而他所爱吃的咸蛋炖肉、冬瓜火腿汤,已渐渐地冷了。”

第二天凌晨,新嫁娘在伙计的陪同下去验尸场领尸,看见血渍模糊、口眼未闭的丈夫,眼泪早哭干了的她一声声地干号。回到家中,她伏在丈夫遗体上,嘶声问道:“你出去了,早些回来,我们等着你吃夜饭的。你想吃什么菜,咸蛋炖肉、冬瓜火腿汤,好么?”然而,已经没有人会回答她了。文章结尾处,她大声呼喊:“为什么要杀死他,他有什么罪?”同样没有人回答。

金华火腿在民国小说的篇章里承载着时代的印记。它既是那个时代餐桌上的奢华享受,也是文人笔下情感与追求的载体。在那个动荡与变革交织的年代,火腿成为连接传统与现代、奢华与朴素、希望与困境的桥梁。它见证了民国社会的多元面貌,从豪门贵族的盛宴到普通百姓的餐桌,火腿都以其独特的韵味讲述着一个个关于生活、情感与时代的故事,记录着那个时代的风华与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