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车窗抛物 市民热心举报
本报消息(记者 吴越悦)近日,许某因驾车时车窗抛物来到了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云山中队,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并当场写下承诺书,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看到车窗抛出的纸屑,我就想举报他!”事件回溯至3月12日,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轿车在兰溪市金角大桥老城桥头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将纸屑抛向车外。
接到线索后,兰溪市交警大队云山中队立即展开核查,确认了该车辆当时的驾驶人许某存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随即联系许某到中队接受处理。
在电话联系的过程中,许某承认了自身的不文明行为。“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向大家道歉。”许某来到中队后,态度诚恳,一再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并面对面开展文明驾驶宣传教育。许某还当场签署平安文明出行承诺书,承诺今后将自觉维护道路环境。
“车窗抛物是典型的交通陋习,不仅不文明,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兰溪市交警大队云山中队中队长朱志钢表示。今年以来,该大队联合兰溪市文明办等打造“兰精灵”交通违法线上举报平台,通过“市民举报+智能监控”双轨并行模式,持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月以来,已接收举报线索241条,累计处理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