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案例 获应急管理部推广
“教科书式灭火”
本报消息(记者 张海滨)“教科书式灭火”指的是在火灾发生时,人们能够冷静、迅速、有效地采取正确措施进行灭火的行为。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去年我市有两个“教科书式灭火”案例获应急管理部推广。
2024年11月26日,金华一辆着火的车辆驶入加油站。当班员工立即观察到了车子的异常,由于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员工们会用灭火器,也知道怎么处置这种火情,在大家的配合下,一场火灾被迅速处置完毕。
2024年8月1日,永康一厂房突然冒烟起火。接到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刻赶往现场,发现火势已得到明显控制。原来,车间员工发现火情后,迅速利用灭火器、消火栓进行灭火。同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及时启动。最终,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和更大财产损失。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大家,火灾发生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9,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科学扑救。逃生时请牢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此外,企业应在厂房、仓库、宿舍等区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都会自救和逃生。如遇火情,能及时利用“救早灭小”的紧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