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缴纳物业费 被告知影响个人征信?
记者 周律江
日前,金华开发区保集蓝郡多名业主拨打12345(8890)和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83186666反映:给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生活物业”)在今年3月撤离小区后,有很多财务问题没有交接清楚。目前,该物业公司对原合同期内的收支账目没有给予合理解释,还频繁向业主发送短信催缴原合同期内的物业费,并称再不缴纳将影响个人征信。他们觉得该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妥当,希望相关部门或业委会能尽快帮忙解决问题。
5月17日,记者从保集蓝郡小区业委会、物业监督小组了解到,2020年底,雅生活物业进驻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然而,在服务期内,该公司并未尽心尽责提供物业服务,存在诸多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公共区域经营收益账目不明晰、物业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多数业主对此感到不满意。今年3月,小区业委会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后,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替代雅生活物业。对于雅生活物业发短信催缴拖欠物业费一事,据他们了解,部分业主未缴纳的多数是今年1—3月的物业费。
该小区部分业主表示,合理的费用他们愿意缴纳,但义务和责任是对等的,雅生活物业也应该尽早公开小区数年来的各项收支账目。
综合业主收到的催缴短信内容来看,发送方的名义包括“雅生活”“雅生活物业”“政博法律”“甘肃政博法律”等,联系电话均为杭州市区号的固定电话。其内容大意为:要求业主尽快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如不缴纳,将进入诉讼程序。
然而,有的短信内容让业主很困惑。比如,其中一条内容如下:您户物业费至今未缴纳,将调取身份信息,交由欠费信息平台审核,并通过第三方平台录入大数据系统,后续子女就学、个人养老、金融贷款、出行等都可能受限,欠费信息也可能录入各大银行,所有失信后果自行承担。
“雅生活物业没有尽到物业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却发送这样的短信给我,让我很难接受。对方如果擅自泄露业主个人信息,是不是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嫌疑?”该小区业主王女士表示,有些业主之前预缴纳了全年度的物业费,还有业主预缴纳了由物业代收的水费,为何雅生活物业不主动提出退还预缴纳费用的余额?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如果有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以及经依法认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应当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简单来说,未经依法认定的信息,不能作为不良信息录入档案。
保集蓝郡小区业委会主任蒋体健表示,对于业主提出的停止短信催缴、多收费用退还、物业账目公开等问题,业委会和雅生活物业会进行沟通和协商,具体操作细节将向律师作进一步咨询。
记者随后联系到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客服人员,向对方核实相关问题。对方表示,将向公司相关部门转交问题,并由相关人士予以回复。
5月20日晚上,雅生活物业金华分公司负责人回复记者:对于保集蓝郡小区部分业主质疑的催缴短信内容,他表示确有不妥之处,所以已告知分公司委托的律所,要求对方严谨修改,再统一告知尚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对于业主之前预缴纳的相关费用余额,他们会逐户核实并退还;对于该小区业主质疑的物业账目不明晰等问题,他会尽快联系该小区所在社区,希望在社区相关负责人见证下,和业委会代表进行坦诚沟通和友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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