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小鸟”原是凤头鹰
记者 申季灵
在市区秋涛北街与宾虹西路交叉路口的公园里有一只“愤怒的小鸟”,当市民走进它所栖息的松树林,便会对人发起攻击,有市民被啄了后背,有市民被抓伤了脸。
上周,本栏目刊发了《市区一公园惊现‘愤怒的小鸟’》一文。“愤怒的小鸟”究竟是什么鸟,为何要对来往行人发起攻击,相关专家进行了解答。
这几天,有观鸟者在该公园的松树林里拍到了鸟的身影。“根据照片辨认,这是一只凤头鹰。在筑巢育雏期间,可能受到过人类的惊吓,当市民靠近鸟巢,凤头鹰担心幼鸟受到伤害,才会对人发起攻击。”浙江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叶铎介绍,凤头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市区可以见到的少数几种猛禽之一。
据了解,凤头鹰是隼形目鹰科鹰属鸟类,主要捕食蛙类、蜥蜴、鼠类及昆虫等,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成年雄鸟上体灰褐,两翼及尾具横斑,下体棕色,胸部具白色纵纹,腹部及大腿白色具近黑色粗横斑,颈白,有近黑色纵纹至喉,具两道黑色髭纹。凤头鹰栖息于针阔混交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林,多单独活动,每年3—5月为繁殖期,每次产卵2—3枚。
5月21日上午,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来到公园。刚踏进松树林,便有一只体型不小的鸟快速从眼前飞过。“小心一点,这只就是凤头鹰,它的鸟巢就在附近。”工作人员边说边抬头观察,在松树林中间的一棵松树树干上发现了凤头鹰筑的巢。
“鸟巢里有孵化的小鸟,因此鸟的领地意识极强,这是动物自我保护的方式,不过鸟类攻击人的情况并不多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谢纯刚表示,将在公园出入口及松树林旁边竖立警示牌,提醒过往市民注意。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市已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符合相关情形的受损群众可以申请一定金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