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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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乡土让群众真正成为监督的主人

——访时任武义县委办副主任刘斌靖

记者 吴晓

“‘后陈经验’,这次我们单独设立篇章,真实记录后陈村关于基层治理创新的历史。”日前,武义县县志编辑部里,刘斌靖和同事们围坐在堆满材料的会议桌前,正在着手准备《武义县志》(2006—2025)编纂工作。他翻开2004年的工作笔记,“后陈村试点方案”几个字瞬间将记忆拉回20年前。“后陈经验”,这场源于乡土实践的基层治理改革,将被郑重载入新一轮县志。

全国首个村监委会的诞生

探索基层监督授权于村民

2004年6月4日,武义县委决定在后陈村启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工作。那时的后陈村因村务管理不透明、干群矛盾突出,成为基层治理的“问题村”。时任武义县委办副主任刘斌靖被赋予一项重任:担任由12名干部组成的试点工作指导组组长。指导组入户走访与村民座谈,整理出村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他形象地称这一工作为“解剖麻雀”。

经过半个月的工作,工作指导组开出对症的“药方”:建立独立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个旨在将监督权真正赋予村民的设想,在提出之初却遭到质疑。“当时不少人对制度的合法性存疑,认为缺乏法律依据。”刘斌靖回忆道,这些质疑既来自基层群众,也存在于决策层内部,压力重重。

转机出现在制度诞生的第4天。2004年6月2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后陈村的实践探索与中央文件精神高度契合,这给处于压力中的工作指导组以信心和勇气。“中央精神让我们坚信改革方向正确。”刘斌靖说。

制度的生命力在实践中迅速显现。当年,后陈村就实现“零上访”,村集体收入也显著增长。

出台《村务监督制度》

让基层监督有的放矢

监督制度的设计与运作,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缺乏直接法律依据的“空白地带”有效落地的巨大挑战。“监督不能空心化,必须把监督内容具体化,让村民实实在在地掌握监督权。”这是试点始终坚持的原则。

工作指导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的表述中找到突破口:设立监督常设机构,制定《村务监督制度》,赋予审核票据、质询决策、建议罢免等实权。为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工作指导组设计了严密的运行机制:监委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排除村两委亲属;每月审查村务支出,列席会议可当场质询;财务报销需经办人、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三方签字。“监督必须让村民实实在在掌握权力。只要监委会发现工程招标不规范,当场就能质询并要求暂停。”刘斌靖说,要打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怪圈,常态化监督才是关键。

监委会成员不参与村务决策管理,直接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专注于监督职责。刘斌靖说:“监委会不是个形式,而是要让村民有常态化监督的抓手,比如赋予他们在列席村两委会议时提出质询的权力。”

“后陈经验”为解决基层矛盾、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鲜活的样本,金华市委2005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后陈经验”。

从一村实践到国家法治

一场基层治理革命的升华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施行,明确规定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志着这一制度正式成为国家法律。2018年12月28日,“后陈经验”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又写入2019年8月19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成为兼具“治国之策”与“治党之策”的双重确认。

刘斌靖见证了制度从村庄走向全国、写入法规条例的全过程,他的体会深刻而务实:“法律赋予制度强制力,但真正的生命力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当监督成为常态,权力才能真正回归服务本质。”

站在20周年的节点回望,谈及“后陈经验”的价值,刘斌靖认为其核心在于构建了基层民主的“生态平衡”:把领导者、执行者、监督者的角色分离,形成闭环监督,本质上是为基层治理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

20年间,刘斌靖辗转任职多个岗位,但他始终秉承“后陈经验”理念开展工作。在卫生系统任职时,他推行院务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医疗领域的监管难题;在负责12345政务服务中心(8890)期间,推动建立“人大代表走进8890”民生热线,将监督机制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相结合。这些跨界实践深化了他对监督本质的理解:“监督是民主法治的基石。它让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这正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