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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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7月1日起实施

依法推动“两创”深度融合

本报消息(记者 杜晓萍)《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6月27日,我市召开《条例》宣传贯彻暨媒体见面会,对实施好《条例》作出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玲玲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抓好《条例》宣传贯彻,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玉芳、副市长章旭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丽水在主会场参加。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陈玲玲指出,《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依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迈入新阶段。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建设高水平创新城市的突破要点、应对当前企业科技创新面临问题的现实需求,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在法治化轨道上走深走实,把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

陈玲玲强调,要完善“平台、财政、人才”一体支撑,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要打通“培育、转化、应用”系统路径,聚焦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暖企助企、提质提效,把制度利好转化为高水平科技供给。要打造“服务、金融、知识产权”最优生态,从企业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兑、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工作机制,营造全方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最优环境。

陈玲玲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标《条例》规定,强化普法宣传,制定配套政策,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条例》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实施,为企业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会议对政府系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部分企业及科创平台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