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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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民问政

记者调查

让“憋屈事”不再憋屈 让百姓更有安全感

记者 周律江

经常关注时事的市民,这几天讨论较多的话题,或许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修订的相关内容。记者随机采访了周边各行业人士,大家认为,法条出现积极变化肯定是好事,能让一些原本处理得比较憋屈,继而需要费时费力走诉讼程序的麻烦事,在源头上就做到有法可依,让百姓更有安全感。

正当防卫:让见义勇为有底气

“在所受的教育中,老师和长辈一直告诉我们,打架骂人是不对的,但要求我们有社会责任感,要敢于见义勇为、帮助弱小。”在某外企担任部门经理的马女士认为,不论如何,先动手、先挑衅的施暴者在道德层面就理亏了,被侵害者总不能眼看着被人打,不能还手。“作为被侵害者,谁能预料到施暴者会不会有过分的后续侵害行为?”

在受访人群中,不论是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对于正当防卫的看法大多比较“偏激”——谁先动手处理谁,谁先挑衅处理谁。

张明(化名)是一名拥有10多年治安工作和刑事侦办经验的警察。在他看来,新修订正当防卫法条是好事,在原本斗殴、互殴、寻衅滋事等肢体冲突情况之外,补上了近几年百姓关心的一块治安处置“短板”。

张明坦言,从过往工作经历来看,对发生肢体冲突的当事双方进行处置时,如果后果不太严重,基本以互殴定性,视具体情况划分责任比例,以调解方式结案,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说法。究其原因,原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正当防卫这一法条,即便警察认同其中一方属于正当防卫,但受限于无法可依,只能各打“五十大板”。对于施行正当防卫的当事人来说,不得已做出的防卫行为,或是见义勇为行为,往往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才能取得法律认定的“正确说法”,很憋屈。

张明表示,正当防卫法条的加入,对警察执法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和道德要求。在专业上,要求警察必须认真办案,完善各个取证环节,才能在处理案件时让百姓信服;在道德上,要求警察敢于顶住压力,作出正当防卫认定。这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

“有些肢体冲突事件的过程很复杂,同一事件,有人认为是互殴,有人认为是防卫过当,有人认为是正当防卫,从哪个角度判断最为中肯?”张明说,就他个人而言,法律应该是人类道德行为的底线,当施暴者被受侵害方反击伤害很严重时,在道德层面,他不会同情施暴者,但在法律层面,相关行为如何定性仍然需要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宠物管控:让百姓安全更有保障

近年来,各种宠物已悄然成为市民家里的新成员。其中,犬类因为体型相对较大,加上部分犬种性情不定,咬人事件时有发生,饲养和监管问题备受关注。

市区的成女士说,她家有一条宠物狗。前段时间,她遛狗时发现有一条无人牵绳的阿拉斯加犬,对她家的宠物狗很感兴趣,经常在她遛狗时尾随一大段路。有一次,她遛完狗上楼回家,打开房门转身一看,对方悄声无息地蹲在她家宠物狗旁边,把她吓了一跳。

“这不是自己养的狗,体型又非常高大,如果是老人外出遛狗,或是遇到非爱犬人士,很可能因为害怕而引发安全隐患。”成女士后来打听了一下,这条阿拉斯加犬是小区对面某户人家的,经常在晚上走街串巷“自己遛自己”。另外,她有一次带女儿和自家宠物狗去本地某露营基地参加公司团建活动时,看到营地内跑出来好几条马犬和比特犬,都是市民开车带来的。

“根据金华市相关部门发布的通告,这两种犬属于烈性犬,被禁养的。当时营地里有不少小朋友,万一狗受到刺激乱咬人,后果不堪设想。”马女士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与饲养动物扰民、饲养烈性犬等相关的法条,以后再遇到上述问题可以直接报警,由警察对不文明养狗人进行惩处。如此一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才更有安全保障。

市民林先生养了一条边境牧羊犬。因为自家养狗,他平时往返金东区和金华开发区各镇街对接业务时,也会关注别人家的狗。在他看来,城区的养狗状况稍好一些,越是远离城区,散养犬只的情况就越发普遍。

林先生说,市民面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经举报后一般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先行走访核实,然后大多以调解的方式予以处置,很难一步到位对不文明养狗人作出有效处罚。另外,近年来各地曝出狗咬人、狗咬狗事件,大多是外来狗种,尤其是烈性犬。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相关处罚条例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协作,多关注散养狗、无证养狗,以及流浪猫狗收容、宠物猫狗扰民等问题,引导市民依法依规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