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万元买的新车 刚开出4S店就坏了
记者 胡晨歆
“没想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这么高效。20多万的血汗钱差点打水漂,是你们保住了我的权益。”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秋滨市场监管所的帮助下,成功退掉刚买就出故障的新车,挽回20多万元经济损失。
今年6月,张先生在金华开发区秋滨街道某汽车销售公司购入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轿车。提车当天,张先生满怀喜悦。然而,车辆驶出4S店仅两三百米就抛锚了。
“经专业机构检测,是油泵质量问题。”张先生当即要求退车退款,但销售商仅同意更换油泵,拒绝退车。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遂向秋滨市场监管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秋滨市场监管所迅速介入,核实车辆故障事实及相关检测报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法人员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主要零部件,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有权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经过多轮协商调解,最终销售方同意全额退还购车款。因车辆已上牌,约2万元税费无法退回,张先生表示理解并接受。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购车遇到质量问题,可拨打88900000或12315投诉,并留存票据、检测报告等证据,依法主张修理、更换或退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