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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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新闻三秒区

瓶装煤气配送费 缘何从10元变成15元

记者 张海滨

“我家住在东阳城区,家中没有通管道燃气,用的是瓶装煤气。以往,送气上楼费都是10元,可是这次送气工却收了15元。”近日,家住东阳城区的单女士致电市新闻传媒中心新闻热线83186666反映此事。不仅如此,单女士说,她女婿要求液化气公司就这15元配送服务费开具发票,结果东阳市阳光液化气公司开具的却是液化气发票。

不久前,单女士家中煤气瓶里的煤气快用完了,就用女婿给的一张白色煤气票换了一瓶煤气。送气工把煤气瓶送到单女士家中后,要求单女士支付15元上楼费。虽然单女士觉得不对劲,因为以前她家煤气瓶的上楼费都是10元,但她还是支付了15元上楼费。

单女士的女婿得知此情况后,电话联系了送气工询问多收费的原因。送气工答复,按规定收费,就挂掉了电话。单女士的女婿越想越不对,就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于是,又联系了东阳市产业发展集团下属的东阳市阳光液化气有限公司。

单女士的女婿告诉记者,对方工作人员态度很好,双方还加了微信。该工作人员解释,送气工收费标准是,1—2楼收10元,3楼以上收15元,单女士家在没有架空层的3楼,确实是要收15元。

对此,单女士的女婿表示这个可以接受,但是他要求对方开具配送服务费的发票。对方回复,发票在煤气票卖出去的时候,就已经开过了。经过交涉,后来,对方开具了一张液化气发票。

单女士的女婿认为,白色煤气票是横店集团下属的液化气公司发的,由阳光液化气公司开具发票并不合规,而且开的不是劳务发票。而且,从东阳规定必须送气入户开始,单女士家购买煤气一直是收10元配送费,为何现在会变成15元?东阳城区现在还不是管道燃气全覆盖的,这样的事情肯定不是个例,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对此,东阳市阳光液化气有限公司经理吴祚伟说,配送服务费收费标准是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主城区2层及2层以下,配送服务费10元/瓶,3层以上,配送服务费15元/瓶;其他乡镇配送距离2公里以内10元/瓶,配送距离超过2公里,配送服务费15元/瓶。按照收费标准,单女士家是没有架空层的3楼,按标准是要收取15元。

那么,为何以往都是收10元呢?这里面有一个原因,如果居民不是用煤气票,而是向送气工购买,就存在批零差价,虽然送气工只收了10元配送服务费,但这个批零差价完全可以弥补少收的配送服务费,甚至有的送气工只收5元配送服务费。但居民用煤气票的话,送气工只有配送服务费这块收入,也就无法便宜了。

对于开票的问题,吴祚伟说,作为液化气公司,公司只有液化气发票,没有劳务发票,因为配送服务费是送气工收取的,如果要开的话,只能让送气工到税务部门的税务窗口去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