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梦寻真]
骑鹅之旅
黄晓艳
文学史上有两只鹅是孩子们最熟悉的,一只属于骆宾王,“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哪怕是牙牙学语的孩童口齿尚不清晰也能这样咏上一句。而另一只,则非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鹅莫属了,《骑鹅旅行记》在成书之初即已成为儿童文学的经典之作。
塞尔玛·拉格洛夫被誉为瑞典国宝级作家,她是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同时也是获得此奖项的第一位瑞典作家,可谓意义重大。拉格洛夫的文学创作深植于瑞典民间传说、逸事、历史事件以及瑞典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将现实与传统交融,既有现实意义又不失历史厚重。更为难得的是她的想象力与从未磨灭的对“人”的大爱,藏在一部部为她赢得诺奖的小说作品中,想象元素与现实题材水乳交融。一向被视为童话的《骑鹅旅行记》正是这样一部集合了拉格洛夫创作特点的作品,当尼尔斯和白鹅跟随大雁带领读者环游瑞典的时候,我们同样领略了拉格洛夫文学创作的魅力。
《骑鹅旅行记》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尼尔斯的淘气男孩,他因为得罪了寄居在家中的小精灵而被变成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变成小人儿的同时,他也拥有了一项如小精灵般奇特的能力,就是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他听到路过的大雁招呼家鹅一起飞翔,一起飞向高山。为了阻止其中一只雄鹅飞走,他不顾自己变小的身体而抱住大白鹅,却不想,这一抱开启了他与大白鹅、雁群在一起近八个月的旅行。
在这场旅行中,尼尔斯周游瑞典,见识领略了祖国风光,也遇到许许多多的事。不论是雁群的领头雁阿卡,还是充当反派角色的狐狸斯密尔,抑或是亦正亦邪的大雕高尔果,作者塑造得都非常成功,它们既有动物习性中必然的性情,又有一层“人性”的温情。人的故事中,牧鹅小姐弟一家的故事感人至深,既将当时社会普通百姓生活中无法解决的苦难与无助描摹得入木三分,又将人民的善良、坚忍的高贵品质刻画得淋漓尽致。尼尔斯参与了其中所有的故事,他在旅途中对动物和人的帮助从“不得不为”变成“不能不为”。他也从一个贪玩、爱恶作剧、人见人厌的“恶童”变成了温柔善良、忠诚而富有责任心的好孩子。尼尔斯这种变化在拉格洛夫细腻的笔触中自然而然地发生,在故事情节的推进中渐渐变化,毫不生硬违和,也无半点说教痕迹。
尼尔斯一家生活的地方,是瑞典最南部斯戈耐省西威门荷格村,作者之所以将尼尔斯的家庭住址写得如此详细,是因为他与大白鹅跟随雁群的这场旅行由瑞典的最南端飞向最北方,又从北方回到南方,这是一场虚构的旅行,却是候鸟在瑞典境内的真实迁徙路线。拉格洛夫创作这部作品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瑞典的孩童认识自己的祖国,了解祖国各地真实的风俗民情。她的创作态度非常严谨,为了这一创作,她不仅收集相关资料,还在全国各地跋山涉水实地考察。穿插在书中的那些亦真亦幻的美丽传说故事,也是她在考察时在故事发生地收集到的。这原本是一项“任务”,但是拉格洛夫却将“任务”变成了不朽的文学作品,甚至于她在故事里也提及了这项任务,让因为要完成任务而焦虑不已的自己遇到尼尔斯,尼尔斯反过来给了她创作的灵感。
不说故事,单说“骑鹅旅行”这样的文学意象,就已让人浮想联翩,更何况孩子又是那样充满想象力,任何可亲近的动物都是他们幻想中游戏的伙伴,谁不想有一只能展翅高飞的大鹅带他们遨游天地呢?《骑鹅旅行记》这样的作品怎能不受孩子的欢迎。
在《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原本为了挽救大鹅的生命而打算跟随雁群飞往他国的尼尔斯,在“阴差阳错”的奇迹之下,既挽救了大鹅的生命又实现了回家的愿望,不仅恢复成人,且比原先长高长大了。虽然他没能旅行去别的国家,但是这本以他为主角的童话故事书,却一年又一年在不同的国家旅行,且将长久地旅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