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退还后,每个月仍在自动扣款
网约车租赁公司表示会立即解决
记者 张海滨
“我和佛山市常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之后,对方在没有合同依据、合理说明的情况下,随意扣除押金和违约金,与对方多次协商无果。”近日,在义乌开网约车的陈先生致电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电话83186666反映此事,希望能够帮助维权。
2025年7月,陈先生和佛山市常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租用一辆新能源车用于跑网约车,租期从2025年7月13日至2026年1月13日,陈先生缴纳了首期租金及服务费4080元和车辆押金6000元。但没过多久,该车出现问题无法继续营运,陈先生只好把车辆退还给常林公司。
陈先生说,他在去年7月30日把车辆退还给常林公司的。在还车流程中,有一个项目是车辆押金结算。支付宝上的结算页面显示,车辆押金还有4348.12元,未缴纳租金2237.42元,提前退车违约金4448.52元,因此,陈先生还需补缴2337.82元才算完成整个还车过程。
对此,陈先生说,提前退车不是他自身的原因,而是车辆有问题不得不退。根据合同约定,常林公司应该减免租金并退还押金,但常林公司一直没有一个明确说法,也没有说过补偿方案。而且从去年8月起,他的支付宝一直在自动扣款。今年1月,扣了6次,每次100元。2月12日,又被扣了一次。为此,他多次和常林公司沟通,虽然对方也说这钱不该扣,应该退还,但一直没有结果。
从陈先生出具的合同来看,该租赁方式是普通租车方式,即常林公司提供车辆,承担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费以及上户费、车辆正常保养维护的费用、合同限定的保险费和年检费。过路过桥费、燃料费(或电费)、停车费、洗车费以及在租赁期内的任何交通违法罚款、罚金等使用租赁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陈先生承担。
合同约定,常林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上路行驶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等)。若车辆不符合上路行驶基本条件,常林公司应向陈先生提供换车或无责退车并减免司机停运期间的租金等补偿方案。双方押金通过滴滴租买车平台在线支付,押金用于担保陈先生履行合同,不计利息。
记者来到常林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陈浩说,之前与陈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离职了,因此有些事情没有衔接好,导致支付宝仍在自动扣款。对于支付宝自动扣款,他解释,公司为了风控管理,和第一批租赁新能源车的车主签订支付宝代扣协议。陈浩告诉记者,他会将这个情况立即提交给公司财务,让财务人员终止支付宝自动扣款协议,之前多扣的钱,也会还给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