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类医疗服务新政策落地
记者 胡哲南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6月25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全市统一的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新政策,这直接关系到全市群众的日常就医报销体验。
据了解,此次落地的新政策覆盖放射治疗、妇科、呼吸系统、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和疝、甲乳共10类临床高频科室的服务项目,并非简单的价格调整,而是一次系统性的项目“瘦身提质”。此前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存在部分项目名称重叠、计价规则不统一的问题,这次改革直接删除了“雾化吸入”等2107个冗余旧项目,同时完善“中心监护病房治疗”等2个项目的服务内涵,最终梳理形成1414个规范统一的新项目。
在群众最关心的价格和报销环节,新政策明确以在杭省级公立医院价格作为最高政府指导价,不允许公立医院超标准收费,同时按照分级定价原则,针对全市三甲、三乙、二级及以下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价格,既保障不同等级医院的服务定价合理性,也引导常见病、慢性病下沉到基层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医保支付政策方面,这次改革遵循“总体平移”的原则,将1414个规范项目中的1321个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1172个为甲类项目,可按医保规定全额纳入报销基数,149个为乙类项目,患者按规定先行自付部分比例后再进入医保报销流程。
值得关注的是,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等2个脑机接口相关项目首次被纳入医保乙类支付范围,先行自付比例仅为10%,这让神经损伤、运动功能障碍等需要脑机接口治疗的患者,能够大幅降低此前高昂的治疗成本,是新政策中极具民生温度的突破点。
新政策的适用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据介绍,这次改革正式实施后,过去执行的与这10类项目相关的旧政策同步废止,此前浙医保联发〔2025〕17号文件里的生育服务包相关项目,也统一按照新的价格项目标准执行,进一步规范了生育相关医疗服务的收费和报销,衔接了浙江此前出台的生育支持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