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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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要闻

对“先干再说、干完再算”说不

金华开发区修订出台国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精细管控提效能

记者 俞萍/文

通讯员 庄抒瑶 郑明烨/摄

7月8日,金华开发区发布《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在2024年印发的版本基础上,聚焦具体实施过程中暴露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项目决策及概算、预算、结算“三算”审核管控、工程变更规范、竣工结算时效等方面,针对性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区属国企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在原有制度框架上补漏洞、细规则、提标准,着力构建更加严密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开发区国资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张世奋表示:“修订不是另起炉灶,而是针对实操中发现的难点、堵点,缺什么补什么,哪里不严就紧哪里,让每一笔国有资金花得清楚、管得到位。”

《办法》适用范围覆盖区属国有企业立项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EPC项目及国企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片区开发项目,涵盖项目前期、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全链条。同时,《办法》进一步明晰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围绕项目计划、施工实施、质量安全、资金管控、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化、标准化规定。

前置关口把控 源头杜绝低效乱象

记者从开发区国资监督管理中心了解到,《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对项目决策与前期管理环节进一步细化规范,从源头杜绝盲目立项等问题,避免因决策不科学、前期准备不充分拖累项目开工进度、影响开工质效。

其中,在项目前期管理上,《办法》细化全链条工作要求,涵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要素保障、概念方案、立项备案、概算审核、资金支付计划等各个环节。尤其是在概算审核环节,明确项目可行性研究需重点论证投资估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细化资金平衡、运营方案及项目绩效,概算审核必须经过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同时,此次修订增加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要求,将绩效目标设定作为立项前置条件,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硬约束。预算方面,《办法》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必须在批复概算范围内执行,超出概算需严格履行重新报批程序,从制度上杜绝“先干再说,干完再算”的惯性思维,全方位提升项目决策科学性,有效规避因前期工作疏漏、决策失误导致的项目开工滞后、资源浪费等问题,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聚焦堵点破局 规范流程筑牢底线

《办法》还针对项目工程变更、无价材料询价、竣工结(决)算超期等项目管理难点堵点,出台精准细化规则,破解实操难题。

《办法》清晰界定工程变更适用情形、申报次数、金额标准及分级审核流程,特别明确严禁拆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同一施工部位、同一事由、同一时段的关联变更必须一次性申报、统一审核、合并计价,对人为化整为零、分次申报的违规行为,坚决不予认可,从制度上杜绝规避监管、违规列支等问题。

针对以往无价材料预算模糊、决策犹豫的行业痛点,《办法》专门规范无价材料选用与询价流程,统一操作标准,有效解决预算编制难点,提升项目造价管控精准度。在结算审核方面,《办法》明确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固定时限,厘清各环节时间节点,同时将结算审核与过程管控挂钩。项目竣工结算后还将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区属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负责人薪酬、评优评先挂钩,既保障项目建设规范落地,也稳定施工单位预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接下来,开发区国资监督管理中心将面向区属一级国企分批开展专项宣贯和实操培训,推动新规落地落细、精准执行。